說完之後,陶靜麵帶獰笑,似乎仍在回味著那天晚上複仇的快感。

    我問道:“我想弄明白一件事情,你暗示或者授意凶手去殺人了嗎?”

    陶靜愣了一下,答道:“是的,是我命令的!”

    我捕捉到她的微表情:“可你的表情卻告訴我,你在撒謊,整個犯罪完全是模仿者個人的意誌,你充其量隻是改變了最後一個人的死亡方式,連教唆都算不上。”

    陶靜冷冷地說道:“你錯了,這是買凶殺人!”

    我問道:“買凶的錢呢?”

    她說道:“昨天晚上我已經打到他帳上。”

    黃小桃立即叫人去查證,查了一下模仿者的帳戶、信用卡,什麽也沒查到,最後在他的微信上發現陶靜昨天晚上打來的四塊錢紅包。

    陶靜這樣做無非是想往自己身上攬罪名,我說道:“你這樣折騰是何苦呢?他肯定逃不了法律製裁,但你不一樣,你可以平平安安地走出這扇門。”

    陶靜的表情滿滿都是厭惡:“你講道理的樣子,就像當年那批試圖說服我的校領導,在你們這種人眼裏,別人的死活永遠無關痛癢,自己的利益才最重要!”

    聽她把我和那幫人混為一談,我有點惱怒。而且她說的一點道理也沒有,這跟我利益有半毛錢關係,我很快意識到,她是在故意激怒我。

    陶靜是否有罪,完全取決於我們手上這份報告怎麽寫,她現在似乎已經看破生死,想和模仿者一起坐牢。

    我說道:“我才沒跟你講道理,我在說事實,你別幼稚了吧,四塊錢也能算買凶殺人?我給你十塊錢,你幫我殺十個人好嗎?”

    陶靜說道:“不管是四塊錢,還是四百萬,總之這是買凶殺人!”

    我搖頭大笑:“你們之間沒有交易的事實,他的紅包還沒收取呢,也沒有任何口頭或書麵的協議。如果這也算買凶殺人的話,假如我不小心給一個陌生人打了幾塊錢紅包,那個人殺了人,我是不是也成了買凶殺人?”

    陶靜皺眉,這場審訓真是前所未有,我們在拚命證明她無罪,她在拚命證明自己有罪。

    陶靜眼神黯淡地低下頭:“初戀男友死去之後,再沒有人對我這麽好過,我不想放棄他,對我來說,他就是一切。他被捕了,我的整個世界也終結了……”

    我說道:“監獄又不是男女混監,你去坐牢一點意義都沒有,你在外麵,至少可以給他送飯!”

    陶靜吼道:“你們就一定要判他死刑嗎?他殺的那些人有多可惡,如果你是我,你也會這樣做的!”

    我說道:“法律無情,複仇有很多種手段,為什麽一定要殺人?”

    我和黃小桃小聲交談了幾句,這場審訓到此就算結束了,我站起來說道:“別傻了,我不會讓你坐牢的,走吧,我帶你去見他一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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