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複看了幾遍,拿起一根鉛筆指著第一幅畫麵道:“為什麽缺了一角?”

    保安答道:“可能是弄髒了吧!攝像頭比較精密,定期有專業人士過來清理,不歸我們管的。”

    黃小桃掏出手機,叫人過去看一下,這缺掉的一角我覺得大有文章,正好遮擋住了那輛車的後半部分。一會兒功夫,過去檢查的警員匯報道:“黃隊,鏡頭上麵粘了一張口香糖紙。”

    我和黃小桃交換了一下視線,假如有人故意遮擋,他把整個鏡頭擋住不是更方便?顯然他的目的不是這個,他是想讓監控器拍下一些東西,但又不是全部。

    我說道:“看看其它的。”

    保安愣了一下:“隻有這兩段!”

    我補充道:“我是說,看下別的鏡頭!”

    保安‘哦’了一聲,調出所有鏡頭,我注意到裏麵至少有三個鏡頭被弄髒或者有什麽東西遮擋局麵。

    我看見牆上有一張停車場的俯瞰圖,用鉛筆在上麵畫起來,我對黃小桃說道:“這裏是第一處錄相拍到的地點,這裏是第二處,兩個攝相頭之間有一段五米左右的空白區域!”

    黃小桃認真地看了一會兒,點點頭。

    我把這張俯瞰圖用手機拍了下來,出門之後,我分析道:“停車場這個地方不太好把控,因為車開進來,可以停在任何地方。所以凶手事先布置好了幾個點,他應該準備了好幾套方案!”

    我又說道:“我剛剛注意到,那兩段監控錄像之間也有時間差,大概是兩分鍾左右。”

    黃小桃揚起眉毛:“兩分鍾,這太短了!”

    我指著前麵的空地說道:“從這裏到那裏大概五米,不要說一個怒氣衝衝的女人了,就算一個腿腳不便的老頭子也能在兩分鍾內走完這段距離。可是死者卻沒有,難道有什麽事情耽誤她了,又正好在監控器的盲區?”

    我快步走回命案現場,要來死者的手機,手機裝在證物袋裏麵,屏幕已經摔裂了,我開機之後一看,最後一次的通話正好是命案發生前兩分鍾開始的。

    我把黃小桃叫到兩人吵架的地方,說道:“十點半左右,兩人在這裏吵架!”

    然後我向前走,走到那段監視盲區:“兩人吵了有五分鍾,妻子走到這裏,接了一個電話,是丈夫打來的,她不偏不斜地站在監控盲區!這時丈夫的車疾速衝過來,撞向妻子。”

    黃小桃站在我站的位置,回頭看了看道:“假如撞死她的人不是丈夫,而是模仿者,妻子站在這裏是會看見的,當時停車場的燈光和現在一樣亮!”

    我沉吟起來,黃小桃又提出一個質疑:“還有就是,模仿者是怎麽和丈夫在車內調包的呢?”

    我解釋道:“監控拍不到車子的後半部分,模仿者可以從後門進入,用某種手段麻醉丈夫,丈夫仍然坐在駕駛室裏,從妻子的角度也能看見。”

    黃小桃提出了一個疑問:“昏迷或者清醒的狀態,難道妻子站在五米之外還看不出來?”

    我推測道:“也許是個近視眼呢……”這件事我現在沒有確認,因為死者的整個腦袋都撞扁了。

    我又問道:“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怎麽說的?”

    黃小桃苦笑一聲:“真是巧了,他也供認說自己被人用藥物麻醉了,可是尿檢卻證實,他體內根本沒有麻醉藥殘留!”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