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案子並沒有完全結束,真凶依然逍遙法外,我和黃小桃回到市局繼續調查。經過幾天的搜查,某小區的物業報案說從一戶公寓裏聞到腐爛的臭味,我們立即趕往現場。

    打開門一看,屋裏到處是易璽的海報、CD、寫真集、公仔等等,屋主人是易璽的狂熱粉絲,空氣裏彌漫著一股腐臭味!

    我們來到臥室,看見一具女屍倒在地上,皮膚呈褐色,身上爬滿了肥碩的蛆蟲,嘴裏淌出一些鮮血,不少警察見狀都衝到衛生間嘔吐去了。

    我點燃自己前段時間調製的蛇骨香,放在一個手提式小香爐對著屍體熏了一會兒。這種香的功效是驅蟲,燃燒起來會像一條扭動的蛇一樣盤繞而上,蛆蟲紛紛從屍體上掉下來,屋裏的味道也稍稍好聞了一些。

    我開始檢查屍體,死者年齡大概二十五歲以下,身材中等,長發,死亡時間有一星期左右。

    屍體已經呈現巨人觀,當我掰開死者的喉嚨,看見了令人窒息的一幕!她的喉嚨裏塞滿了刀片,她的手指上也有一些細微的劃傷,甚至不必用聽骨木去聽都能看出來,她死前有大量的內出血,積在胃裏的鮮血被微生物吞食之後釋放大量氣體,導致腹部鼓得像氣球一樣,好像輕輕一戳就會爆炸。

    我判斷死因是吞食刀片導致食道破裂,造成缺血性休克,死者身上隻有自己的指紋,結合周圍的重重跡象看,應該是自殺。

    黃小桃拍拍我說道:“宋陽,看櫃子上!”

    我抬頭一看,那是一個玻璃瓶子,裏麵用藥水浸泡著一截男性的那玩意,我拿在手裏看了看,交給小周去化驗DNA。其實我們都已經心中有數,這個狂熱女粉絲就是殺害易璽的凶手,她無法擺脫強烈的負罪感,選擇了自殺。

    至此,案件宣告結束!

    我並沒有將案件真相透露給第三個人,而是編了一套合情合理的解釋,其它人對我根本沒有任何懷疑就相信了,易璽也洗脫了殺人罪名。

    結案當天,黃小桃把辦公桌上的東西收拾了一下,說道:“出去走走吧!”

    我點點頭:“好!”

    我倆默默地走在街上,黃小桃心裏和我一樣,此時也是百感交集。這時一輛加長林肯停在我們旁邊,從車上下來一個黑西裝保鏢,彬彬有禮地道:“兩位,易先生有請!”

    我跟黃小桃交換了一下視線,上了車,車裏隻有麥克·周,司機和一個保鏢,今天的麥克·周沒有戴墨鏡,打扮得像個陽光的鄰家男孩,我問道:“還沒走嗎?”

    麥克·周打開一瓶香檳王,給我倒上:“下午的飛機,去內蒙古拍戲,可能會呆好幾個月。”

    我說道:“看來一切都恢複正軌了。”

    麥克·周點點頭:“走之前,我覺得很有必要見見你們二位!聊一聊我的事情!”

    他一口飲盡香檳,開始訴說,他的真名叫易學兵,易璽的真名叫易學文,出生的時候他比易璽早幾分鍾,所以是哥哥。兩人雖然像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人,可是性格卻跟名字一樣天差地別。

    小時候父母離異,兄弟倆也天各一方,麥克·周從小就特別不安分,打架鬥毆吸毒什麽都幹。易璽卻是一個上進的好孩子,勤奮讀書,考進影視學校,一點點從默默無聞變成萬眾矚目的巨星。

    後來,麥克·周知道了這個弟弟的存在,他為了搞點零花錢,各種威脅勒索,如果易璽不給錢的話,他就出去做壞事,反正敗壞的是易璽的名聲!

    他覺得明明是親兄弟,可是命運卻截然相反,他想用這種手段來報複易璽,可是易璽實在太忙了,除了定期打錢之外,根本就不在意他。

    這讓麥克·周的自尊心更加受傷,於是拿著易璽的錢到處吃喝玩樂,放浪形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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