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心說,難怪包太在兒子的事上操心那麽多,而且幾乎是死纏爛打。她不便評論人家家事,隻挑了個最安全無害的點肯定一下,“嗯,母愛啊。”

    “沒錯。”包太這回果斷移開麵紙,往桌上一拍,力拔山兮氣蓋世,“古人老話,寧要討飯娘,不要做官爹。做娘的即使討飯,也會先讓兒子吃飽。當爹的……嘿嘿,精蟲上腦,什麽事都幹得出來。兒子算什麽,妨礙做爹的迎新人回家,做爹的會親自一腳踢開兒子。我不怕離婚,我最怕的是兒子拿不到該拿的。我不計前嫌照顧老鬼開刀,幾天幾夜不睡覺,我告訴自己,我為的是兒子。老鬼總算被我感動,總算不在我眼皮子底下找外遇,可我為啥這麽犯賤,非要趕到海市來看個清楚呢。”包太一邊說話,一邊再次將麵紙捂到臉上,而且流淚不妨礙她將話說痛快。

    安迪心底深處一直有一個疑問,她媽媽是瘋子,又是個要飯的,她究竟是怎麽活到三歲的。為什麽沒餓死,沒凍死,沒病死,沒被車來車往撞死,也沒被人拐賣,至今看看,身上也找不到小時候留下的傷疤。除大難不死之外,還有什麽其他解釋?包太“寧要討飯娘,不要做官爹”一言既出,安迪驚呆了。記憶中所有殘存的片段清晰掠過腦海,安迪懊悔地發現,原來她記取了太多瘋癲的片段,卻將那些叫作“母愛”的互動漠視了。稀缺的有關母愛的記憶中,似乎都是媽媽喂她吃東西,好吃的都給她吃,而那個時候媽媽的臉是正常的,媽媽的笑容也是正常的,媽媽的眼裏隻有她,看不上野男人。還有,她記得一床破被子,她和媽媽經常鑽在破被子裏曬太陽捉虱子,非常溫暖。原來她也享受過母愛,因為這天性,她得以存活下來。原來瘋媽媽依然是好媽媽。

    包太收斂住了激動,挪開麵紙,卻發現對麵的安迪愣愣地看著她,臉上兩行眼淚如泉湧一般。包太以為安迪為她難過,感動地將手中麵紙盒挪到安迪麵前,拍拍安迪的手,讓她擦拭眼淚。這一刻,安迪看包太越看越順眼,包太以為安迪替她難過得落淚,心一軟,也看安迪越看越順眼,兩人執手相對淚眼,竟無語凝噎了好一陣子。吃完出門,兩人並排肩並肩走到了一起。

    包太住在包奕凡常住的酒店,安迪這回心甘情願地護送到酒店,看著包太登記入住,一直送入客房。此刻本應告辭,可她竟有點兒流連,略微不適地問包太接下來有什麽安排,需不需要接送。包太激動了,腦子轉開了。兒子正因分手鬧得跟她吵,看起來她有希望幫兒子抓回女朋友。她當即借口去洗手間洗漱,趕緊給兒子發短信告知最新情況,問兒子有什麽要求。包奕凡有點兒不信,趕緊先短信問安迪究竟發生了什麽。得到安迪的肯定答複,包奕凡驚呆了。兩個針尖對麥芒,全都性格非常強硬的女人,怎麽走到一起了?

    無論包奕凡怎麽驚呆,兩個女人走到一起了,而且出門逛街去了。可包太嘴上說老公的事兒不影響她什麽,一路上卻三句裏麵倒是有兩句是憤怒地提到那不要臉的小妖精,她最愛的是安迪不多嘴,點頭聽她說,還陪她流淚。這種事兒,好強的包太不敢多跟兒子說,也死要麵子不願在親友麵前說,她寧可天天戴著電燈泡似的鑽戒裝糊塗。即使有一兩個死黨,她實在忍耐不住的時候說上幾句,對方隻要一口頭表示同情,她就受不了:她一悍婦,怕過誰來,她自得其樂著呢。

    於是,她今天話特多。

    隻是,眼下,安迪與包奕凡的關係被設定為吵架分手狀態。因此包奕凡非常煩惱,必須鬼鬼祟祟地給兩個親愛的女人發短信,才能避免穿幫。而這兩個女人又精明異常,他為此絞盡腦汁,大打時間差。包太自以為高明,得知安迪的衣服大多來自阿瑪尼,便竭力要求去阿瑪尼逛逛,進去就大手筆地給安迪買衣服。等安迪進去試穿,她就趕緊給兒子發短信打電話地傳達最新消息。一看安迪出來,她立馬放下手機,或者嗯嗯啊啊找個借口說是別的人。安迪看出蹊蹺,當作不知,任包太繼續努力穿梭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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