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他在廣州的種種證明,所以這個確實不好懷疑。

    另一個就是死者的閨蜜了,本來提前約好了一個時過來做筆錄的,結果遲到了兩個時。

    “吧,幹嘛去了?”我問。

    她還一邊打理著自己的指甲,還有頭發,一邊照著鏡子,再一邊對我:“你沒看見嗎?我染頭發,做指甲去了。”

    “你可搞清楚了,這裏是督察局,下次不可以再遲到了。”我有些不耐煩。

    “我知道這裏是督查局啊,我怎麽遲到了,我之前約的不就是這個點嗎?”這女人還在狡辯,我實在是拿她沒有辦法。

    “這個不是重點,吧,你和死者前一到底去幹嘛了,是不是你殺的死者。”

    此話一出口,她就連忙否認:“你憑什麽我是殺人凶手,有什麽證據嗎?你又拿不出來,你居然在這兒我是殺人凶手!”

    死者的閨蜜已經被氣瘋了。

    “好,那你們昨都去幹嘛了,自己吧。”

    “我們昨還能去幹嘛?當然是去買衣服,逛街喝酒了。不過在酒吧裏遇到了他那富二代的前男友,還挺有錢的。”

    是這個閨蜜一邊玩弄著它的新作的指甲,一邊把詳細的經過告訴了我們。

    大概就是這個女的一直在挽留她前男友,可是她前男友都沒有答應,反而身邊摟著更好的女孩子。

    “之後他們也沒有什麽交集,死者一直都和你在一起嗎?”

    等我這個問題脫口而出的時候,死者的閨蜜自己有些記不清了,因為昨晚的酒精有點上頭,後麵都還是死者扶著她回去的。

    “反正啊,分死了就死了吧,我覺得你們還是不要調查了,這城市發生了太多起了,我還怕你們不成?”我都到這份上了,他就做閨蜜的卻一點都無所謂。

    果然是“好姐妹”。

    “那她前男友在酒吧幹嘛?”

    “當然是去玩兒的,而且那家酒吧好像是他爸媽開的,確實還挺有錢的。”

    “你們除了吃飯逛街,其他地方都沒有去過嗎?”

    死者的閨蜜點了點頭:“當然沒有去其他地方了,而且把她送到樓下了之後,就回去了。”

    “我當時一直打著電話,還有發著消息問他到底到家了,沒有安不安全,結果一個電話都不給我反打一個。”

    我對比了一下聊記錄,確實是在晚上八九點左右打的,而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淩晨1點左右。

    “那淩晨1點左右的時候你都在幹些什麽?”我問死者的閨蜜。

    死者的閨蜜,這個時候她已經睡著了,而且已經定了一個9點的鬧鍾,還到時候起床非得過去把她給喊起來。

    不過後麵倒也確實是死者的閨蜜發現了死者的屍體。

    還有最後一個人,就是死者的學長,叫做林開拓。

    林開拓,目前在一家駐唱酒吧當歌手,還是在不溫不火的狀態,就是死者和她閨蜜經常去蹦的那一件酒吧。

    打聽以後才知道,這個學長已經追了死者很多年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