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克勤道:“德彪,還有幾個注意事項,我在給你強調一下。第一,見我命令行事。第二,帆布袋子一定是等跑出去一段路後感覺累贅再扔。第三,用來幹掉舍夢蝶的手錘,不能扔,雖然我們設計的這個搶劫殺人犯,是個有點腦子的人,但是他終究不是專業人士,所以在行凶的時候不能帶手套,這就導致你的手錘柄上是有指紋的。所以你恐怕要帶著手錘逃跑。我現在教你個方式。”

    說著,打開帆布袋的口子,用手指了指錘頭下方的地方,道:“這裏,相連接的位置,是你在逃跑時可以握住的。這樣的話,它的重心在你奔跑時不會來回的偏移太大。從而過於影響你的速度。”說完還用手輕輕的在上方虛虛的比劃了一下。

    趙德彪點了點頭,道:“我明白了,一共三點,第一,沒您的命令,我絕對不動手。第二,工具袋需要一段路之後,感覺累贅再扔。第三,手錘不能扔,並且在逃跑時握住靠近錘頭的部分。”

    老齊在一旁聽了點了點頭,道:“科長這個設計好。這個人在搶劫傷人之後,感覺累贅扔掉工具袋是合理的,而且帶著手錘跑同樣合理。這家夥畢竟剛傷了人,緊張的很,而手錘終究沒有工具袋那麽晃蕩,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忽略手錘,並帶著它逃跑。”

    其實老齊也隻是說對了其中一點。另外,範克勤如此設計的還有一個作用,那就是,畢竟趙德彪扮演的是剛行凶的人,他是沒有安全感的,帶上一個手錘一起跑,能夠成為他的心理安慰。這兩點在事後無論是怎麽看,都是合情合理的。當然,也可能範克勤有點太過於謹慎了,甚至在心理學層麵都不想有什麽漏洞。雖然這個年頭懂心理學的人實在是少數,但範克勤就是如此,隻要自己能做得到,就盡量做到最好。況且這種事,再怎麽謹慎都是不為過的。

    吃過了飯,趙德彪首先穿了身短褂子,拿上一個紫砂茶壺,裏麵卻是老齊為他準備的灰泥。康昌明則是拿著一個水壺,在裏麵裝滿了清水。白豐台在一旁將帆布兜子用一塊深藍色的方布弄成一個包袱。

    見眾人準備的差不多了,範克勤看了看幾個人,道:“走吧。”

    幾個人出了門,化整為零的分開,來到了範克勤停車的地方,等再次聚齊之後,範克勤從副駕駛的手扣當中,拿出三把槍來,分別遞給老齊等人,道:“這次行動應該用不上槍,但還是帶著吧,防止萬一,德彪就不用了。還有,子彈都別上膛。”

    老齊等人接過槍支分發了下去,分別檢查了一下保險等情況,撩起上半身的衣擺,別在了腰上。

    範克勤跟著啟動了車子,朝著西區而去。等到了名苑路路口,範克勤將車子停了下來,副駕駛位置的老齊超前揚了揚下顎,道:“科長,你能看到大約二百米外,右手邊的那棟白色別墅嗎……就是還能看見閣樓中間的,一個田字形窗口的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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