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德彪道:“那……科長,偽裝成山匪呢?幾個人一擁而上,解決掉他們之後,在現場布置成經過打鬥的痕跡怎麽樣?”

    範克勤道:“然後再拿走舍夢蝶家中所有值錢的物件?”

    趙德彪點頭道:“對,這樣就更加真實了。”

    範克勤搖了搖頭道:“想法思路都是對的,但就怕碰到偵探高手啊。這個舍夢蝶說什麽都是紅極一時的大明星,她的死,一定會引起有心人的注意,隻要記者什麽的知道了,輿論壓力之下,政府有大概率會派遣高手過來偵查。其中指紋,鞋印之類的痕跡我們留還是不留?不留,一看就是故意偽裝的,依舊能夠讓人覺得是專業人士幹的。可留下痕跡,我們留誰的?怎麽留?又如何避免之後的追查?雖然我有辦法避開這些,可後續幹的活,比除掉舍夢蝶這個正主的活都多,我是沒那麽多時間的。”

    老齊聽了佩服的點了點頭,道:“科長的想法確實周密,若是這麽幹了,實在是麻煩的很。”

    康昌明這時候且滅了煙頭,道:“上次科長來的時候提了一嘴,說是這四個保鏢有點麻煩,我當時不明白什麽意思,之後想了想,反而覺得四個保鏢其實還挺好解決的,但沒想到是這樣的一個麻煩法。那科長剛剛說,德彪的思路和想法都對,那我們換個辦法呢?”

    老齊幾個同時轉頭看著他,問道:“什麽辦法?說說?”

    康昌明道:“舍夢蝶不是白天購物,到各個場所消遣嗎?我們在那個時候動手呢?不如明著來,就是偽裝成一個見錢眼紅,盯上了舍夢蝶的人,然後突然給她一家夥,把包搶走呢?”

    老齊想了想,道:“見錢眼紅,不管不顧一刀捅過去,搶走她的包……可是你有把握避開目擊者嗎?萬一有人事後在追查的時候把你認出來,我看更是不妙。”跟著把臉看向了範克勤,道:“科長,你感覺呢?”

    範克勤道:“想法依舊正確,細節沒說清楚。這樣……我們大家一起按照這個思路,給他補充一下,看看最後行還是不行。”跟著看了看眾人,道:“我先說吧……見錢眼紅這一點是可以的,現在的世道很亂,什麽樣的人都有,舍夢蝶花錢又大手大腳招搖過市的,確實能夠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所以這一條是成立的。”跟著頓了頓,道:“但刀子這個玩意隨身攜帶,目的性太強了些。仿佛就是為了殺人而準備的,因此要是改成榔頭,我覺得能夠好上很多。如果在現場再留下一些其他的玩意,比如說是一個帆布的工具兜子,裏麵裝著如泥瓦用具,上麵還有一些幹掉的水泥,再留下一付一看就是幹活用的舊手套,是不是更好一些呢?”

    康昌明聽了,琢磨了一下,道:“帆布兜子本就普通與用途廣泛,而且不會留下指紋線索。裏麵若是在留下一把泥灰刀,拉線繩,還是舊的那就更妙了。科長還特意提到了裏麵再來一雙幹活用的舊手套,這樣泥灰刀刀把上沒有指紋,就成為了再合理不過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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