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克勤說道:“還是要等幾天的,別剛一轉悠,就把他弄死,那樣就比較刻意了。三天,到五天之間。先讓他轉悠著。我會自己選定一天動手的。“

    華章道:“槍械已經完成了?”

    “從港島那麵弄來的。”範克勤說道:“春田步槍,配六倍鏡。完成任務後,步槍也得想辦法弄走。”

    華章道:“狙擊點呢?“

    範克勤道:“五福區那裏,有個原先的洋行倉庫,高度夠了,射擊角度小了點,但也夠了。我在實地看過,沒問題的。“

    華章道:“那就沒問題了,事後,你說槍械也要弄走,那麽長的一把槍,不容易帶的。“

    範克勤說道:“五福區,兩條街外有個巷子,我隻要到哪裏,就可以把槍械暫時藏在下水道裏,不會有人能夠發現的。隻是這個過程需要小心一些。另外,我有辦法,不會讓人看出我帶著一個長條型的東西,或者是可以裝著長條形東西的箱子。“

    範克勤確實是有辦法的,這就要得益於他近乎無敵的體魄了。因為用完了這把槍後,這把槍他甚至可以不要了。所以,他可以肆意的破壞這把步槍。如果是普通人的話,當然也是能夠破壞步槍的。隻不過,需要非常費事,以及耗費時間。隻要時間足夠,怎麽弄不行啊?就算是弄一根鋸條,慢慢的鋸,就能給他分割成一段一段的。如此,隻要帶著一個非常普通的兜子,往裏一裝,就不會讓人看出來,一個包裏裝著長條形的東西了。

    但範克勤就更方便了,他甚至不用借助任何工具,隻要利用自己無敵的體魄,在執行完了任務後,哢嚓哢擦的跟熊貓掰竹子一樣,將這把槍折吧折吧,成為一小段一小段的,然後隨便往某個不顯眼的包裏一放,提著就可以走了。誰能想到,一個人可以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徒手就可以將一把結實的槍械,弄成這樣啊。

    兩個人最後再一次核對了計劃,就像是以前他們在一起經常做的那樣。確定一切都沒有問題後,時間也差不多了。範克勤送華章先回了家,然後自己也回了家。

    第二天,華章到了安全局後,立刻叫來了之前就之準備好的人,劉曉亮和張誌凱帶隊,他們是範克勤的人,就算是真發生的什麽情況,他們倆也不會亂說話。然後又讓埋伏的幾組人馬就位。讓劉曉亮和張誌凱,開始帶著李土生,在兩河路,順義街,豐和路附近,來回的開始轉悠。當然了,張誌凱和劉曉亮,兩個人肯定是不可能跟著李土生的。隻是在某個點坐鎮,有其餘人帶著李土生。

    就這樣,李土生開始,執行起廢物利用的計劃來。隻不過他自己不知道,自己已經成為了一個隨時可以舍棄的誘餌。這就是,他在善於思考,但也一樣是個外行的原因。

    .\/47466\/762093691.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