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昂然被分配到的,是一個叫做李田野的作家,還有一個叫汪立本的開小百貨店鋪的老板。這兩個人,為什麽被抓捕,犯了什麽事,這些東西在講解的時候什麽都沒有說。不過,一處處長吩咐了,抓捕回來後,讓他們幾個隊長立刻進行突擊審訊。

    範昂然接下來就在大辦公室一直等待著命令,到了晚上九點來鍾,一處處長下令開始按照計劃行動。於是範昂然立刻帶隊出發,結果也實顯而易見的,很是順利。

    李田野正在家寫稿子呢,而汪立本已經睡覺了。全都在一處長提供的地址內呢,範昂然讓手下往裏一衝,這兩個人全都順利的被拿下了。

    是以,範昂然隻是忙活了半夜,就已經收隊了。回到了七十六號之後,其他幾個隊長卻還沒回來。於是他讓手下把這兩個人押金審訊室,自己則是找到了一處長進行匯報。

    一處長看見範昂然的行動很順利,挺高興的。於是立刻就告訴他,這兩個人全都是紅黨地下份子。是自己暗中派人跟了很長時間,這才收網的,一定要盡快的打開他們的嘴。然後還跟他說了一些這兩個人的其他已經被自己掌握的信息,以方便範昂然在審訊時,能力利用這些做點什麽。

    範昂然表示明白,立刻開始按照一處長的指示,進行了審訊。不過這兩個人都是那種意誌堅定的人,先是用話語攻心,但沒什麽作用,於是隻能開始上刑具。

    到了第二天中午,李田野雙手雙腳的指甲沒了,竹簽子被釘手指和腳趾縫裏。沾著鹽水的鞭子都要抽折了,李田野依舊咬著牙半個字也不說。

    另一個汪立本也差不多,並且一開始就動了大刑,先是老虎凳,雙腿已經都折了都不吭一聲。後來動了典型,兩個後腰貼的電極都已經把皮膚電糊了,人來回暈了醒,醒了暈三次。一樣是一個字不說。

    刑訊的人經驗很是豐富,跟範昂然說,不能再動他們了,得緩一緩,要不然在繼續人肯定是廢了。

    範昂然讓他們先停下,讓人找醫務室的大夫過來,給兩個人看一看。然後自己再一次上樓匯報給一處的處長。

    一處的處長也本著如果人真是弄的廢了,甚至是死了,那可能一點價值都沒有了。於是同意暫停緩一緩。

    也就是這個時候,範昂然終於得空。本來他想的就是先把情況傳出去,所以也沒有留在七十六號內部吃飯,而是上外麵吃了一口。結果就在這個時候,他看見了聯絡的標記。於是立刻去了約定的一個地方,把命令取出來看了看。

    範昂然看完之後直接將紙團仍嘴裏吃了下去,然後回到了七十六號裏麵,他本身是隊長,所以有個單獨的,不算大的辦公室。

    坐下後點了根煙慢慢的思考著,等想了個差不多後。將煙頭一掐,起身溜溜達達的再一次來到了刑訊區……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