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沒辦法,你必須得填寫。因為你就算住在大街上,感覺上是居無定所,也得寫的清楚,你住在那個大街上。是在公園的長椅上,還是在“王富貴”家牆根下,又或者是搶了橋洞裏野狗的窩。要不然人家就是不給你證明。除非你有問題,要不然,你憑什麽不說。

    那說不能瞞報嗎?就是自己瞎編一個地方不行嗎?行啊!當然行。但你遇到了盤查的,不用多,隻要遇到一次。人家一看,我操,你登記的時候明明寫的是某某地方,怎麽現在不在那住呢!!你小子怎麽個意思?為什麽你登記的地方,你根本沒住過。如果稍微往深處差一點,你這根本就瞞不住人。這不等於是告訴盤查的人,自己有問題嗎!

    允許時間滯後,但你瞞報,那等於是找死呢!什麽意思呢,時間滯後的意思是,比如說登記完了,但是沒等到下次登記的時間呢,你換地方住了。這是允許的,但要在你下一次登記的時候,記錄上去。如此人家可能抽查的時候,一查,哦,你之前確實住在你登記的那個地方了,也是在兩個登記時間的中間你換的居住地。這你才沒事。所以瞞報,在丁心元的眼裏,那是自己給自己找不自在。要不然,本來之前沒事,你特麽自己都會給自己因為瞞報,作出事。

    沒辦法,丁心元送走了房東後,在街麵上買了點吃喝的,提著直接去了所在街道的登記處,進行重新登記。運氣還不錯,他到的時候,前麵就拍著兩個人。沒一會就輪到他了,正常的登記後,最近三天的有效期的證明到手了。沒錯,像他這種新來的,三天之後還有個三天,然後才是十天,一直到一個月一個月的登記。

    那說我要在陪都買房呢,我以後就常駐了,不行嗎?行啊。第一輪,也就是一年內,依舊要按照外來人口登記政策登記。然後你說你要成為陪都人,在這裏長居。可以!之後是每個季度登記一次!最起碼現在就是這樣的,至於說什麽時候結束?你看看戰爭什麽時候結束吧。麻煩?沒辦法,小鬼子鬧得,總比讓小鬼子的間諜滿大街隨便溜達強吧。

    那說就不能想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嗎?不可能的!這麽說的人,全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主。老祖宗早就總結出來了:“世間安得雙全法。”什麽意思,有利有弊是必然的情況,隻不過要看溢處大,還是弊處大罷了。你要說完全把弊處去掉?不好意思,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這種事。連公認的,“讀書”是百利無一害的事情,嚴格的說,都是誇張的說法,你看書時間太長了,還可能對眼睛不好呢。

    證明到手了之後,丁心元提著東西,沒有直接回剛租的房子。而是繞了個路,來到了七條街外的一個地方……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