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館的生意還行,畢竟馬克西莫夫大街也不是什麽小的街道,還是比較繁華的。在王展元攪動咖啡之後,咖啡館中不同位置的幾個人陸續起身,結賬離開了。

    這些離開咖啡館的人,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他們全都有自行車。這些人各自分工,各自守在法院的四個角上。這樣一來,法院裏麵有什麽人出來,他們都能夠看得清清楚楚。

    首先,發現目標的,是在正門守著的兩個特工。就看之前在庭上,幫被告人辯護的那個律師,和一對四十來歲,穿著比較上檔次的夫妻一起走了出來。

    這對夫妻跟那個律師好像在最後確認什麽事情,站在法院門口說了一小會話,然後這對夫妻跟這個律師握手之後告別。然後走下了法院前麵的台階,進入了一部轎車當中,往前開著。

    在車子剛剛開動的時候,安全局的兩個特工,也騎著自行車在後麵綴上了他們……

    大約這對夫妻走了後半個小時左右,在法院側麵的門,也是犯人押送通道這裏,停了一輛囚車。

    這個就仿佛是個小型的運貨車,但是後麵拉貨的地方,是箱式的。左右後三個方向,各自有一個不大的窗口,窗口上鑲著大拇指粗的鐵欄杆。

    又過了一小會,三個庭警走了出來,其中兩個負責押著帶著手銬的被告人,另一個則是上了車。

    那兩個押著被告人的庭警,不用問就知道,肯定是要押送對方去監獄交接服刑的。倒是沒有推推搡搡的,看態度倒是有點客氣。

    可能是這個小子家裏使了錢的緣故。不過這並不奇怪,這小子家裏還是挺富裕的。花兩個錢,讓孩子少遭點罪,也算是正常。

    像是這種判罰,尤其是家裏有門子的,另外不是被告人全責的這種,判十五個月,其實多打點兩個錢,低調點,在裏麵頂多待上半年就可以出來了。而且在裏麵也能得到照顧。不會受太大的罪。這是這個年代的常態。

    但要說這小子,倒也不是真正的壞人。雖然他喝了酒,雖然他觀望不足,車速還過快。可是畢竟還有一部分責任是被害人的,要不是對方突然橫穿馬路,這起事故說不定根本就不會存在。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事情鬧得這麽大,這小子也該著倒黴。誰讓你喝酒的,誰讓你開那麽快的。不還是你自己嘛。

    上了囚車後,車門關上,朝著前方駛去。安全局的兩個特工,則是在後麵跟了大約十分鍾就知道,這一次可能是對了。因為對方去的方向,就是香坊地區的方向。

    果然,又過了二十來分鍾,囚車進入了香坊區。最終拐入了第七監獄的門口。這時候兩名特工就不敢再跟了,隻要確定了這個情況就行。是以兩個人好像正常路過的人,拐了個彎直接離開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