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個盧石,十六歲就在上海的中區巡捕房供職,之後本想一直在那幹下去,但是二十五歲那一年,他的父親得了一場大病,跑遍了上海所有的大醫院都沒治好。但盧石還是個大孝子,就把父親帶往英國看病,結果他父親可能是天命該著,船隻剛剛靠岸,還沒登上倫敦的土地呢,就一命嗚呼了。

    在外國,人生地不熟的盧石,也不能說把自己父親再運回去啊。人不就臭了嗎。隻能找人,花錢將父親火化了。

    但是歐美那個地方,崇尚的是死後埋入教堂或者是家族的墓地當中。結果盧石隻能把本來治病的錢,開始找人,尋找能夠讓父親風光一些的火葬場火化。

    但是畢竟人生地不熟啊。人家要多少錢,他也沒辦法啊。要不怎麽說,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呢。盧石本身就是個大孝子,這一點反而成為了他的弱點。

    英瓜蘭人什麽德行啊?資本主義,海盜國家啊!!自身的利益是最重要的,我管你呢,我隻要得到了好處,榨幹你就行。良心是個什麽東西?是以光是一個火化的費用,那就讓他捉襟見肘了。

    結果他父親確實是比較風光,還弄了一個牧師,甚至是還有一個小型的追悼會。但盧石連回去的船票都買不起了。好在他有一股子韌勁,開始都不要錢,隻要給點吃喝就可以給火葬場打工。並且開始學習英文。

    就是這樣,在三個月後盧石在火葬場打工的時候碰見了一個客戶,這個人也是參加朋友的追悼會的,當時對方的馬車突然壞掉了,盧石幫了他一把。這個人呢也算是隨和,就在葬禮上跟盧石聊的還算是投機。

    這時候盧石悶頭學英文,已經能夠簡單的進行對話了。沒辦法,環境在哪擺著呢,你不學都不行。結果這一聊,才知道對方是個在倫敦挺有名氣的私家偵探。盧石就跟他說自己曾經當過十年的警察,其中五年是巡警,另外幾年則是在刑事組工作。能不能給對方工作。並且表示自己要的酬勞並不多。

    這個私家偵探可能是真的比較紳士,畢竟盧石幫過他。是以就答應了盧石,讓他來自己的事務所,給自己當個助理。但事務所有的雜活盧石也一樣要負責。

    盧石自然答應,他現在在倫敦本地活著雖然已經不成問題了,但中國人。講究的是落葉歸根,因此他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能夠稍微賺點錢,最終能夠攢出一張船票回去就好。

    如此,一連大半年,盧石就在私家偵探所上班。結果這一幹,還真幹的不錯。畢竟是老刑偵了,實踐經驗根本就不缺。私家偵探所,哪怕是很有名氣的,一年到頭你不可能每天都有案子接吧?但是他原先是在上海中區,任何刑事案子都歸中區警局的刑事組管。每天都能接好幾個案子。是以誰的經驗,或者說是實踐能力更強啊?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