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是那名刺客,就絕不會選擇這幾個方法。那麽……就隻剩下了一種情況,買!並且是從正規渠道買。

    但買武器,自己出麵也是不行的,它會在事後,給中國特工追查的線索,甚至能夠以此徹底的掌握自己的相貌,以及活動的地點,從而追查出更多的情況。所以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花一筆錢,找一個中間人,讓他去通過正規渠道去買,比如說去洋行,比如說,某個軍火販子。

    而中間人也會得到相關的利益,這樣中間人雖然肯定也見過刺客本人,但是他得到了好處,自然不會到處去說,從而讓自己的鈔票打了水漂。隻要不是傻子,這個中間人就不會這麽幹的。這就從而保證了,最最起碼在短時間內,購買武器的事情,會成為一個秘密。至於中間人需不需要在事後做掉?

    範克勤分析,這個真沒準。可如果是自己,就不會。因為畢竟是死了一個人,到時候無論如何都會有人調查的,哪怕是走走過場,但是你敢保證不出點意外?所以直接幹掉一個中間人,反而可能會給自己添麻煩。如果要幹掉,那也是在整個主要任務結束後,自己買槍的事件已經過了一段時間,不會引起什麽麻煩的時候,在給予滅口。這才是最實用的一個做法。

    範克勤坐在辦公室裏,想到這,給自己點了支煙。並且寫寫畫畫的,將自己的想法全都用文件紙記了下來。然後從頭看了一遍,每看到一個想法,甚至是一句話,一個字。他就反複在腦海中思考是否存在漏洞,自己考慮的是否正確。以至於香煙掐在手指上,幾乎沒抽上兩口就已經自動的燃盡了。

    扔掉煙頭,範克勤隻好再次給自己點上了一支。再次對於買槍這件事,反複的推敲了起來。最後感覺自己的判斷沒什麽紕漏後,吐出一口煙霧。開始思考起下一個需要準備的東西——證件。

    自己做?那需要雕刻技術,印刷技術,工筆字技術等等。而且還要有相關的一係列設備,比如說雕刻的各種刻刀,各種需要的筆,紙張,印刷的設備,裁紙的閘刀,相機,閃光燈,鎂柱,底片,暗房,藥水等等等等。因此範克勤不認為一個刺客能會這麽多玩意,畢竟術業有專攻。當然,要是有心學的話,這些技術,其實還是可以掌握的。因此也說不準。

    但無論是自己做,或者讓專業的人士做。都是可以的。隻是自己做需要準備的東西也多,最起碼,你如果隻是準備做證件的各種材料,你是不是需要出去買啊?出去買你能不接觸人?那是不可能的。

    還用中間人的辦法呢?買個材料你還用中間人?這反而再給自己找麻煩……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