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衝出後,根本也不停下,一邊繼續往院子外麵衝,一邊大吼道:“撤退!!!”

    其實,這次的計劃可以說是被他們五個人完成的比較出色,除了院子裏趕上了一波十來人的巡邏衛兵之外,沒有其他的問題了。但他們的火力太猛,十來個衛兵沒等反應過來呢,就已經被他們給直接突突了。再加上之前是用汽車,所以從轉彎,到他們射擊,跳車,也一共沒用上四秒。

    那說有這麽快嗎?真有!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湯姆森的射速是非常快的,哪怕你用的是百發彈鼓,你扣住扳機不動的話,幾秒鍾內,一百發子彈就能夠統統打光。具體點的話,如果用的是三十發彈匣,每分鍾也能達到七百發左右。這已經是把換彈匣的時間都算進去了,你自己算算,平均每秒多少發子彈。而現在他們用的是百發彈鼓,那連續的火力更猛,十來號人,真不夠兩把衝鋒槍近距離這麽掃的。

    然後再用了兩三秒鍾,汽車衝到了主樓裏麵並且撞在堅硬的地方停下。司機按動計時器,到逃出主樓,也就五秒多鍾。是以現在他們一共也就消耗了不到二十秒。

    幾個人見到司機之後,就已經端著槍,朝著後麵退了。由於四個槍手,在出院門前是倒轉身子,或者是側著身,所以他們衝出院門的時間反而用了六七秒才完成。跟著拎著槍,瘋狂的開始往三四十米之外的,那輛逃生車子裏狂跑。

    五六秒鍾後,他們已經到了車子的跟前。司機是最快的,他沒有任何武器,因此隻要一門心思跑就夠了,是以一把拉開車門坐了上去,伸手直接開始擰動插在鑰匙孔裏的鐵條。心裏祈禱著,千萬不要出故障。

    事實上,事先車子就已經被他們檢查過了,沒發現任何毛病。隻是在外麵停了一晚上,就突然出現故障的幾率本身就很少。因此並沒有狗血的直接發生車子在關鍵時刻打不著火的“慘劇”。

    剛剛發動著,四名槍手也到了跟前,直接拉開了車門,便竄了上來。司機手法嫻熟,掛上檔位,猛打方向盤,汽車哼的一聲,就開始往前方的街道竄去。

    就在這個時候,五個人耳中就聽見,好似在右側,傳來了“碰”的一聲槍響。坐在後座的小七回頭看去,隻瞧在七十六號門口附近,有一個穿著便衣的人,仰麵摔倒在地。

    原來,這一槍,正是獵手擊發的。因為在他們衝出七十六號,並且上車之後。七十六號的另一側,有一個穿著便裝的人,掏出了槍。

    這家夥可能是來晚了,或者是踩點來的,而且很陰險的沒有在之前聽見槍聲的時候就暴露自己。反而是現在,看見老馬他們上了車後,確定了就是這五個人,沒有顧忌後,才抽出槍來,要開始射擊。結果,範克勤安排的老齊,和神槍手的這一步棋,正好看見了他……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