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曉曼點頭道:“明白。我幫您盯著街上和對麵的情況。”

    “好。”範克勤伸手拿起兩個小包,來到了窗前,將窗子打了開來。

    莊曉曼則是在另一扇窗戶。大約過了十來秒鍾後,她說道:“沒人注意。”

    範克勤聽見後,迅速的將兩包東西,放在了窗外左側牆體的一個橫向的凸起處。跟著回手把窗戶關了。

    和平飯店一共六層,在這個年代絕對屬於很高級的一體式酒店了。這裏麵有舞廳,有酒吧,台球廳,飯店,客房等等設施。因此這個飯店的招牌也比較大,利用了整個牆體的構造,用暗紅色的大字,豎著在樓外牆麵上寫著“和平飯店”0四個大字。

    而範克勤剛剛把槍支,就是放在了這幾個巨大字體的凸起之處。另外,他的眼力很好,選擇的手帕跟字體的顏色非常相近,你要是垂直看的話,真的很容易就忽略了。而在樓下呢,有一定的角度,你根本看不到手帕包裹。因此範克勤感覺把槍支放在那裏,還是非常保險的。

    當然,範克勤現在手裏有槍,隻是為了防止意外的情況發生,說不定很長時間都用不著。但你確實不能沒有。

    就好像是安全局的特工一樣,用槍也就是抓人,或者進攻的那一刻才能用。剩下的絕大多數時間你是用不上的,但你卻不能沒有槍。

    範克勤坐在了椅子上,說道:“狗肉你吃嗎?”

    莊曉曼點了點頭,道:“平常沒吃過,但心裏不反感。”

    範克勤笑道:“那就嚐嚐吧,願意就吃,不願意就留著。我在那就吃過了,味道還是很不錯的。”

    “那我嚐嚐。”莊曉曼伸手拿起一塊肉,粘了點滋鹽,放在了嘴裏,過了一會道:“嗯,還挺嫩。”

    其實,這個年頭吃狗肉真的不奇怪,隻有極為有錢人裏的個別人士,才會不喜歡吃狗肉。為什麽呢?其實還是窮的原因。你想想,現在國民整體吃飽飯都費勁,更何況是吃肉了,因此平民階層裏麵真的沒有任何人說“狗狗辣麽可愛,為什麽要吃人家!”

    總之一句話,先讓自己餓不死再說吧,誰他麽還能夠顧忌吃的是不是狗肉了。隻有有錢人家,吃喝不愁,才能有挑食的資格。

    而且這個年頭的狗肉其實比豬肉還要貴上一些。畢竟養狗的人少,就更別說有專門養肉狗的了,物以稀為貴嘛!

    莊曉曼一邊吃著,一邊問道:“哥,明天我去接頭,您還有什麽要特殊囑咐的嗎?”

    範克勤道:“沒有,就是之前說的那些。我會幫你盯著後麵。”

    “好。”莊曉曼答了一聲,開始專心的吃喝起來。

    今天算是徹底的沒事了,範克勤和莊曉曼其實在這個飯店裏還是有打發時間的東西,比如台球什麽的,不過為了低調,他們也隻是窩在房間裏,到了晚上,直接洗漱完畢就開始昏睡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