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克勤明白,這次總部運過來的湯姆森衝鋒槍,其中有四個五十發的彈鼓,不再是一百發的了。常規指的就是三十發的常規彈匣。一共一千五左右則是子彈總數量。

    因為他們現在使用的手槍子彈和衝鋒槍子彈是通用的,因此華章報個總數,就基本能夠明白了,常規作戰絕對夠用了。

    如果是一把衝鋒槍,一把手槍為一個單位的話,一共十套就可以裝備十個人。也就是說每個人能夠分配大概一百五十發子彈左右。在後世,各國軍隊當中,如果有行動,尤其是特種部隊裏,每個人的彈藥配備大概在二百到三百發之間。現在的一百五十發,看起來要少不少,不過這個年頭,除了機槍以外,基本都是那種栓式的步槍,所以範克勤如果真要是行動了,並整齊的選用十人小隊,這些彈藥還是夠了的。

    而且由於範克勤的出現,還改變了一些曆史。在原本的時間軌道當中,國府軍中需要援助的時候,是不認同衝鋒槍的,因為衝鋒槍的有效射程比較短。另外,也是最主要的因素是國府認為衝鋒槍的射速太高,子彈浪費太過於嚴重,就連後麵的八大粒加蘭德步槍他們都認為射速太高,後續的輜重跟不上。因此基本要的全都是栓式步槍。

    可現在呢?範克勤的到來多少改變了這一情況,這是因為他寫的那些教材,被軍統和安全局的大佬所認同,並且教材在特工人員當中得到了普及。而教材中的進攻與防守,有很多大量使用衝鋒槍的需要。是以這就讓此時正規軍不喜歡的衝鋒槍,基本全都被軍統和安全局瓜分。是以衝鋒槍的數量,要比原時空的要多得多。

    範克勤也不知道這一改變終究是好還是不好。不過他感覺影響真的並不大。還是因為以前提到過的一個原因,那就是這個年代的步槍其實威力過剩了,有效距離全都在五百到八百米,但是實際作戰呢?發生交火的絕大多數情況,其實隻是在二百米左右到三百米之間。而且中國軍隊基本采取的是守勢,小日本的進攻又猛,有了衝鋒槍後就算是正麵戰場,小日本如果衝到了近前,有時候,一把衝鋒槍能夠起到很大的作用!隻要一梭子下去,直接就能把小日本的衝鋒壓回去。

    其實不光是防守,在進攻的時候,合理的配置一把衝鋒槍也比隻拿著栓式步槍衝鋒要強,在幾年後,咱們的紅色軍隊中的老兵總結了一句話就很能說明問題:“衝鋒槍加手榴彈,近戰金不換。”

    因此範克勤覺得,自己出現後,改變的這個曆史,其實益處出要多過缺點的。當然了,此時的國軍也確實是輜重運輸困難。因此大多數衝鋒槍還是歸了軍統和安全局這樣的特工部門。總之一句話,現在的安全局,什麽槍最多?反而是衝鋒槍要比步槍多。另外衝鋒槍一次運輸的總量可比步槍要多不少,因為衝鋒槍的槍身本來就短啊。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