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姐姐給錢了,給的是你的生活費,我這個保姆呢?怎麽也得給點保姆費吧。”

    

    金美玲唾沫星子亂噴,嗓門很大。

    

    原來她是來要錢的!柳小暖心裏的厭惡感更加深了。

    

    人怎麽可以這麽貪婪!她才二十歲,也是寄住在蘇家。用的都是蘇家的錢,這些年來為了這個有著血緣關係的弟弟,她絞盡腦汁費盡心思的斂錢。有時候她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覺得自己像個錢奴,滿身的銅臭味,很低俗。可是即便這樣還是沒有滿足大媽媽。小致才搬出來不到一周的時間,她來沒問問他住的習慣麽,吃得怎樣,卻提起了保姆費。

    

    八年前媽媽給大伯二十萬,她在場,堂叔也在,爸爸當年借給大伯的十五萬,借條現在她還留著呢。這倒不是她想要討回來,是小致的媽媽臨跑路之前交給她保存的。

    

    現在她突然明白阿姨,也就是小致的親媽為什麽那麽決斷的丟下才六歲的親兒子跑了,她是覺得大伯家欠了他們十五萬,可以替她養兒子的吧。,

    

    她很想把這兩件事情說出來,好好同金美玲理論理論。但是她忍了忍,畢竟她是小輩,怎麽說人家也養了弟弟八年,哪怕是做伴照看,八年不是八天。

    

    她輕輕的拽了拽小致,讓他不要開口。怎麽說都是長輩,她不想被說他們姐弟沒教養。

    

    小致不說話了。她才轉臉對金美玲說:“大媽媽,我知道你這些年為小致操心了。你的恩德我們都記下了、但是我現在真的沒錢,還欠了很多。現在我自己都從蘇家搬出來了。您的養育之恩,等小致以後長大好好報答吧。”

    

    金美玲市儈的臉上瞬間換上了冷色:“以後,老娘我還能指望以後,現在都翻臉不認了。老娘不管,反正,要不你拿這麽多年的保姆錢給我,我們兩清,要不你每月給我兩千,給八年。”

    

    還不等柳小暖說話,柳小致先說出了兩個堅定的字:“沒有。”

    

    “對,沒有。大媽媽,我現在還是學生,沒有這麽能力。小致已經搬出來了,我們也要吃飯,我是小致的姐姐,不是他的父母,沒有責任像父母一樣養他。再說了當初你們可是辦了收養手續的,沒錢買給你,民政局給的五百塊就留給大伯喝茶。”柳小暖也跟著說。

    

    “你還知道我們辦了領養手續的呀,那你還教唆他搬出來住。不行,他還沒到十八歲,的跟我回去。”

    

    金美玲到底年紀大,接著柳小暖的話茬。

    

    “不可能,以前是我還小沒有能力,現在我自己買了房子接我弟弟回來合情合理,再說了你不是要保姆費麽,既然要保姆費,就當自己是保姆了,保姆家想去就去不想去就可以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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