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如期兌現承諾,隻在那所招待所待了一個晚上,我就退房了。
我沒有把我的淺藍色下身褲子留著,而是把它給燒了。
行走在人行道上,那時還是五月份。這種天氣帶著春天的暖和,卻也不乏夏天的熱辣,步行兩個小時左右,我就感覺到前額冒起汗珠。
我在挑選新衣上忘了一個細節,因為我有些怕冷,所以選了厚一點的新衣,沒想到搬轉頭砸自己的腳。
我在z市,而任康也在z市,如果他對我真的有心,肯定會用手頭上的關係來找我。至於找到我後會發生什麽事,這點我就不從得知。
我不怕他,隻是我找不到在這座城市兜裏下去的任何理由,我想離開這座城市,回到我所熟悉的那座城市。
為此,我選擇的交通工具為大巴。
這種交通工具不需要任何的身份證,你隻需要交錢,然後在固定的時間地點上車,那麽你就能很快的到達目的地。
原先我打算是扒火車的,可那種行為有些危險,不太適合我整個人。火車票也需要身份證,速度又慢,對我來說,還有最後一個安全隱患。
那就是出站時那些警察們檢票。
我記得沒錯的話,在下車時,那些警察會很主動的上前檢查,雖說不是每個人他都會看過去,可我現在還不能冒這個風險。一旦抓到我,要求我出示自己的身份證件,如果沒有,他們就會把我帶到相關的區域,詢問我的名字和來曆,並使用龐大的互聯網信息來核實我所說的話。
但是,他們最先會在互聯網上看到,我是個通緝犯。
當時時間還是中午時分,長途大巴一般都是在晚上六點左右發車,在這段時間前,我還有一大把時間可以打發。
我甚至交錢買票之後,在車裏等待著時間的流逝然後上車。在這之前,我得填報肚子…
選了一家較為偏僻的小吃店,然後點了一些吃的東西,開始狼吞虎咽起來。
而耳邊卻傳來了煞風景的聲音……
“現在是中午1點20分整,午間新聞。接下來給大家播報一件令人震驚的事件!”
“就在昨晚九點半左右,我們第一區z市監獄發生一起特大越獄事件!越獄的總人數隻有一人,此人因犯殺人罪和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28年。目前有關部門已經做好一切相關措施,通緝令已經發布。”
順著聲音源頭看過去,是小吃店裏的電視機正在報導關於昨晚關於我的事件。恰巧的是,當時我轉過頭去時,我看見了電視機的主持人旁邊出現一張關於我的照片。
“根據監獄和警方的分析,此人目前還在咱們z市,如果有人遇見此人,請遠離此人,並報警。此人性格非常暴躁,稍有一個不注意,很可能會將此人比如絕境,可能會因此殘害無辜。”
“嗬嗬(嘲諷)…嗬嗬…嗬嗬…”聽了這些報道,我心底真的是無可奈何。
在這家小吃店的其他消費者們,原先是帶著一種愉悅的心情享受著他們的中餐。而關於這件事的報道,這麽一出,更是讓他們苦悶的一天添增一些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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