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說“諸惡莫作”。為何佛陀告誡我們不要作惡?因為我們時常在傷害眾生。當我們從貪、嗔、癡、嫉妒、傲慢或其他會令眾生受傷害的角度去分析時,會認為佛陀所說的“諸惡莫作”是非常偉大的理想,大概隻有佛陀的大慈大悲才能做得到。如果想要讓自己的人生過得快樂,卻常傷害別人,當別人反過來傷害自己時,人生怎會快樂、幸福呢?這是不可能的事。

    以殺生為例:為了生存,無論吃葷吃素,人所作的罪業非常之多。當我們吃著盤中的肉、蝦或魚類時,覺得非常過癮,卻很少想過它們被放在鍋裏煎煮的痛苦。應該好好想一想:假設角色替換,自己變成這些眾生被放在鍋裏煎煮,會不會痛苦?吃素食蔬菜也一樣,光是農夫種植時所施灑的農藥和化肥就已傷害了千千萬萬的眾生。有的人還在食物裏加蘇丹紅、福爾馬林等有害物質,甚至製售地溝油,則是完全喪了良心,這一定會造業的。他們這麽做不是為了生存,而是為了錢財和滿足貪欲。這些擾亂社會、觸犯法律的做法一定會得到懲罰。

    我們對別人做傷害性的行為常會無所謂,而反過來當別人傷害我們時我們就不高興。我們做生意賺別人的錢財,覺得非常過癮,可當別人賺我們的錢時,我們就不太舒服。這是事實,我們被貪念蒙蔽而不自覺,常常隻記得自己的利益,對他人的痛苦無所感受。所以,當別人貪求時,我們會認為這個人真是貪得無厭;而當自己貪婪時,卻覺得自己很有福報,以為自己貪得越多就可以得到越多。

    此外,如果我們遇到不如意的事,如被炒魷魚,會很痛苦;但如果降臨在自己不喜歡的人身上,我們卻會很快樂。情緒不好的時候,罵人的話會從我們的口中宣泄而出,還不許別人生氣;而當別人罵自己時,我們又氣得火冒三丈。別人讚歎自己時,我們會覺得很歡喜;如果是實話,高興是應該的,但往往即使對方講的是謊言,我們還是沾沾自喜——這是人最脆弱的地方。人與人之間能互相讚歎是很好的事,如果不是自己常讚歎別人而期望別人常讚歎自己,同時認為別人的讚歎都與事實相吻合,那麽就要好好自我檢討了,因為人絕不可能十全十美。假如我們用對方喜歡聽的美言來溝通,能表達真正要傳達的含義時,說美言還可以;很多時候光靠動聽的言語無法表達真實的意義,可是我們的虛榮心卻永遠希望別人對自己講好聽而不實際的讚語。

    一個喜歡挑撥離間的人,將本來相處融洽的團體、家庭、朋友或是夫妻拆散了,洋洋得意;而當別人反過來用同樣方式對待他,痛苦就會找上門來。別人對我們說美言讚語,給予我們美好的東西,我們感到快樂;如果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得到我們渴望中的福報,我們便不由自主地感到痛苦。為什麽?這些應該跟自己毫無關係才對,但因為不喜歡對方而在內心種下惡根,一旦認為對方為何可以得到不該得的事物,因為嫉妒而生的嗔恨心就馬上起作用——到最後,受傷害的是誰呀?當然是自己。因為內心不平衡而產生種種苦惱的情緒,或因而造作不善的行為,當然會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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