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作為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公開或私下發行的、用以證明出資人的股本身份和權利,並根據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數享有權益和承擔義務的憑證。股票代表著其持有人(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每一股同類型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即“同股同權”。股票可以公開上市,也可以不上市。在股票市場上,股票也是投資和投機的對象。

    股票至今已有將近400年的曆史,它伴隨著股份公司的出現而出現。隨著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與資本需求的不足,要求一種方式來讓公司獲得大量的資本金;於是產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態出現的、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而股票市場的發展最終又促進了股票融資活動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發展。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製度誕生於1602年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1611年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就進行著股票交易,並且後來有了專門的經紀人撮合交易。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形成了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市場。

    目前,股份有限公司已經成為最基本的企業組織形式之一;股票已經成為大企業籌資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亦是投資者投資的基本選擇方式;股票市場(包括股票的發行和交易)與債券市場成為證券市場的重要基本內容。

    股票持有者憑股票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收入是股息。股息的發配取決於公司的股息政策,如果公司不發派股息,股東沒有獲得股息的權利。優先股股東可以獲得固定金額的股息,而普通股股東的股息是與公司的利潤相關的。普通股股東股息的發派在優先股股東之後,必須在所有的優先股股東滿額獲得他們曾被承諾的股息之後,普通股股東才有權力發派股息。

    股票隻是對一個股份公司擁有的實際資本的所有權證書,是參與公司決策和索取股息的憑證,不是實際資本,而隻是間接地反映了實際資本運動的狀況,從而表現為一種虛擬資本。因此,股票有其自身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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