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資源”,人們自然會想起礦產、河流等自然形成的為人們所利用的物品。通常資源一詞最一般的意義是指自然界及人類社會中一切為人類有用的資財。也就是說,在自然界及人類社會中,有用物即資源,無用物即非資源。因此,資源既包括一切為人類所需要的自然物,如陽光、空氣、水、礦產、土壤、植物及動物等等,也包括以人類勞動產品形式出現的一切有用物,如各種房屋、設備、其他消費性商品及生產資料性商品,還包括無形的資財,如信息、知識和技術以及人類本身的體力和智力。

    美國著名的資源經濟學家阿蘭·蘭德爾認為:資源是由人們發現的有用途和有價值的物質,由於資源具有量、質、時間和空間等多種屬性,因而,它應當是一個動態的概念。沒有發現或發現了但不知其用途的物質不是資源,雖然有用,但與需求相比數量太大而沒有價值的物質也不是資源。技術、信息和相對稀缺性的變化都可以把以前沒有價值的物質變成寶貴的資源。

    在經濟學中,資源一般是指廣義資源,即經濟資源或生產要素,包括自然資源、勞動力和資本等。可以說,資源是指社會經濟活動中人力、物力和財力的總和,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物質條件。經濟資源作為一般資源的一個子係統,它是指在人類的經濟生活中,一切直接或間接地為人類所需要的,並構成生產要素的、稀缺的、具有一定開發利用選擇性的資財來源,其範圍僅包括人類所需求的一般資財中作為生產投資要素的那部分資財。

    了解了資源,我們要提到資源配置,但在說資源配置之前,我們必須了解經濟資源自身具備的特征:有用性,即必須是為生產或消費者所需求的,對經濟生活有用;可選擇性,即指資源的用途可以有多種選擇且可循環使用;稀缺性,即表現為社會需求量與存在量有差距,並非取之不竭。

    正是資源的稀缺性,即在任何社會,人的需求作為一種欲望都是無止境的,而用來滿足人們需求的資源卻是有限的這一事實,決定了任何一個社會都必須通過一定的方式把有限的資源合理分配到社會的各個領域中去,以實現資源的最佳利用,即利用最少的資源耗費,生產出最適用的商品和勞務,獲取最佳的效益,也就是要做好資源配置。

    一般來說,資源如果能夠得到相對合理的配置,經濟效益就會顯著提高,經濟就能充滿活力;否則,經濟效益就明顯低下,經濟發展就會受到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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