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夏,公會鄭伯於時來。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傳】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

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於薛,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願以滕君為請。"

薛侯許之,乃長滕侯。

夏,公會鄭伯於郲,謀伐許也。

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於大宮。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於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

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従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

鄭伯使許大夫百裏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於許君,而假手於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於地,天其以禮悔禍於許?無寧茲許公複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昏媾,其能降以相従也。無滋他族,實逼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

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置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大嶽之胤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

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可謂知禮矣。"

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潁考叔者。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詛之,將何益矣!"

王取鄔、劉、功蒍、邗之田於鄭,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糸希、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懷。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恕而行之,德之則也,禮之經也。己弗能有而以與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鄭、息有違言,息侯伐鄭。鄭伯與戰於竟,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不征辭,不察有罪,犯五不韙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冬十月,鄭伯以虢師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宋不告命,故不書。凡諸侯有命,告則書,不然則否。師出臧否,亦如之。雖及滅國,滅不告敗,勝不告克,不書於策。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大宰。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羽父懼,反譖公於桓公而請弑之。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於狐壤,止焉。鄭人囚諸尹氏,賂尹氏而禱於其主鍾巫,遂與尹氏歸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鍾巫,齊於社圃,館於寪氏。壬辰,羽父使賊弑公於寪氏,立桓公而討寪氏,有死者。不書葬,不成喪也。

桓公(元年~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