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交趾依舊很熱,大家都恨不能赤身果體行走,可李常傑卻頂盔帶甲站在宮門外。

    他是交趾大將,早些年狠心閹割了自己,於是就掃清了最後的障礙,從此走上了人生巔峰。

    從脫離中原之後,交趾的城頭變幻大王旗,忠誠就成了一個珍貴的品質。

    把自己閹割了,自然就會獲得君王的信任。

    李常傑此人對自己夠狠,為了前程就一刀割下去,他的弟弟也是如此,於是李家漸漸聲名鵲起,成為顯貴。

    那些人看到李家如此興旺,難免就會效仿,於是不少人家都狠心閹割了自家孩子,準備送進宮去碰碰運氣。

    李常傑感受到了些目光,他偏頭看去,就見宮門右邊的陰影下,十餘個男子正畏畏縮縮的看著他。

    守宮門的軍士笑道:“太保,那些都是閹割了自己,想進宮來求個事情做。”

    李常傑的目光中多了些陰霾。

    太監讓他獲得了權利和信重,但也讓他多了自卑。

    午夜夢回時,他會不自覺的伸手去摩挲下方,然後悔恨就會泛起。

    權利和男饒象征該怎麽取舍?

    李常傑也很矛盾,但最終還是覺得權利更重要。

    一個內侍出來,躬身道:“太保,陛下請你進去。”

    李常傑再次看了右邊一眼。

    那些自行閹割的男子都堆笑起來,有人甚至起身拱手,看那模樣分明就是準備好了召喚,願意為李常傑效力。

    這是什麽?

    李常傑跟著內侍進宮,看著那些殿宇,突然就笑了起來。

    這就是權利帶來的好處,我怎能舍棄?

    李常傑的腰杆漸漸筆直。

    等見到李日尊後,李常傑發現這位帝王的麵色有些凝重。

    “宋人擊敗了西夏人,遼人好像也吃了虧……”

    李日尊的胡子很是烏黑亮麗。但神色凝重,聲音低沉。

    “消息來得太晚了,若是早知道宋人擊敗了西夏人,那上次的伏兵……”

    李日尊抬頭,那雙眸子幽深,就像是一口深不見底的水井。

    “當初就該多派些人去,而且應當派出最精銳的軍隊去,一舉擊潰宋人,如此方能一戰定乾坤。”

    幾個文官不安的動了動身體,仿佛是有虱子在官服裏爬動著。

    李常傑看了他們一眼,不屑的皺皺眉:“陛下,臣早已查清楚了那日的情況。宋人領軍的乃是宰輔曾公亮,但臨陣指揮卻不是他,而是一個的翰林待詔。”

    “翰林待詔?”

    李日尊笑了笑,“宋人沒有大將了嗎?竟然讓一個翰林待詔來指揮軍隊作戰,還是這位翰林待詔是宋皇的寵臣?除此之外朕無法想象曾公亮怎麽會把指揮權拱手相讓。”

    一個文官笑道:“正是。若是臣率大軍出征,別是翰林待詔,旁人就別想指手畫腳。”

    此饒話裏有話,李常傑心中冷笑,道:“那人叫做沈安,乃是宋人那邊新近出現的一個少年臣子,詩詞出色,文治武功都有很有功績,深得宋皇的信任……”

    “詩詞出色?”

    那文官冷冷的道:“除去蘇軾之外,宋人最近還有出色的詩詞?可是歐陽修的弟子嗎?”

    文壇盟主的頭銜讓歐陽修蜚聲海內外,連交趾人都敬佩不已。

    李常傑搖頭道:“是什麽邙山一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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