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將領看來不錯。
可常建仁卻很喜歡,他舔舔嘴唇,眼睛漸漸紅了,“某先登岸!”
在軍中,率先衝陣的就是猛將,而在水軍裏,率先登岸的更是猛將中的猛將。
交趾人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在看到幹瘦的常建仁時,不禁就大笑了起來。
“宋人沒有勇士了嗎?竟然讓這樣的人……咦,他在做什麽?”
戰船在緩緩靠岸,船上的將士們用崇敬的目光看著自己的軍侯在解衣。
常建仁緩緩解下衣裳,露出了瘦骨嶙峋的上半身。
來了,來了!
宋軍將士都在看著這邊,連操縱船隻的船工都在忙裏偷閑的看著這邊。
傳奇來了。
呯呯呯!
常建仁拍打著自己的肋骨,仰嘶吼道:“為了大宋……”
噗!
戰船靠岸,宋軍將士狂呼道:“為了大宋!”
以前他們喊著這樣的口號衝殺,從未覺得熱血沸騰。可現在卻不同了,有前麵那個幹瘦的身影在,他們就覺得這一切是那麽的順暢,不殺人就不舒暢。
“殺!”
常建仁從船上跳了下去,空中就在揮刀。
噗!
快刀一閃而逝,無需不要命的砍殺,常建仁就憑借著自己的快刀斬殺了對手。
他一手拎著人頭,呼喊道:“殺敵!殺敵!”
“那人竟然脫衣?”
交趾將領愕然,在他看來,沙場上有甲衣不穿的都是腦子有問題。
既然這個宋將的腦子有問題,那斬殺了他豈不是大功?
“那是個蠢貨,去殺了他!”
他剛下了命令,卻見宋軍後續的將士都在幹一件事。
他們紛紛解衣,拍打著自己的肋骨在嘶吼著。
“為了大宋!”
宋軍就像是瘋子般的脫去了甲衣,赤果著上半身衝殺過來。
交趾將領見狀欣喜,喊道:“殺過去!”
三千餘交趾人衝殺了過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這是宋饒將領!”
被包圍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標,交趾人都興奮了。
斬殺敵將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會親自封賞,那個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著最為瘦弱,想來最好斬殺,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撿便宜。
可他們找錯了對象。
苦練不輟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長刀閃電般的斬殺當麵之敵,靈活的在人群之中衝殺。
長刀飛快的揮動,鮮血飆射中,常建仁已經衝殺了出來。
他的身後躺了一地的屍骸。
“殺敵!”
他舉起長刀,衝著對麵的交趾人嘶吼著。
他身後的宋軍赤果著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個……那個排骨……那個宋將!”
交趾將領突然想起了一個傳。
在上次宋軍襲擾升龍城之戰中,其中一個排骨最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卻異常悍勇,手下沒有一合之擔
呐!
那人竟然又來了嗎?
李日尊懸賞一萬貫要此饒頭顱,要不要?
軍情如火,宋軍已經蜂擁而上,交趾將領想了一瞬,喊道:“跟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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