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將領看來不錯。

    可常建仁卻很喜歡,他舔舔嘴唇,眼睛漸漸紅了,“某先登岸!”

    在軍中,率先衝陣的就是猛將,而在水軍裏,率先登岸的更是猛將中的猛將。

    交趾人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在看到幹瘦的常建仁時,不禁就大笑了起來。

    “宋人沒有勇士了嗎?竟然讓這樣的人……咦,他在做什麽?”

    戰船在緩緩靠岸,船上的將士們用崇敬的目光看著自己的軍侯在解衣。

    常建仁緩緩解下衣裳,露出了瘦骨嶙峋的上半身。

    來了,來了!

    宋軍將士都在看著這邊,連操縱船隻的船工都在忙裏偷閑的看著這邊。

    傳奇來了。

    呯呯呯!

    常建仁拍打著自己的肋骨,仰嘶吼道:“為了大宋……”

    噗!

    戰船靠岸,宋軍將士狂呼道:“為了大宋!”

    以前他們喊著這樣的口號衝殺,從未覺得熱血沸騰。可現在卻不同了,有前麵那個幹瘦的身影在,他們就覺得這一切是那麽的順暢,不殺人就不舒暢。

    “殺!”

    常建仁從船上跳了下去,空中就在揮刀。

    噗!

    快刀一閃而逝,無需不要命的砍殺,常建仁就憑借著自己的快刀斬殺了對手。

    他一手拎著人頭,呼喊道:“殺敵!殺敵!”

    “那人竟然脫衣?”

    交趾將領愕然,在他看來,沙場上有甲衣不穿的都是腦子有問題。

    既然這個宋將的腦子有問題,那斬殺了他豈不是大功?

    “那是個蠢貨,去殺了他!”

    他剛下了命令,卻見宋軍後續的將士都在幹一件事。

    他們紛紛解衣,拍打著自己的肋骨在嘶吼著。

    “為了大宋!”

    宋軍就像是瘋子般的脫去了甲衣,赤果著上半身衝殺過來。

    交趾將領見狀欣喜,喊道:“殺過去!”

    三千餘交趾人衝殺了過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這是宋饒將領!”

    被包圍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標,交趾人都興奮了。

    斬殺敵將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會親自封賞,那個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著最為瘦弱,想來最好斬殺,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撿便宜。

    可他們找錯了對象。

    苦練不輟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長刀閃電般的斬殺當麵之敵,靈活的在人群之中衝殺。

    長刀飛快的揮動,鮮血飆射中,常建仁已經衝殺了出來。

    他的身後躺了一地的屍骸。

    “殺敵!”

    他舉起長刀,衝著對麵的交趾人嘶吼著。

    他身後的宋軍赤果著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個……那個排骨……那個宋將!”

    交趾將領突然想起了一個傳。

    在上次宋軍襲擾升龍城之戰中,其中一個排骨最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卻異常悍勇,手下沒有一合之擔

    呐!

    那人竟然又來了嗎?

    李日尊懸賞一萬貫要此饒頭顱,要不要?

    軍情如火,宋軍已經蜂擁而上,交趾將領想了一瞬,喊道:“跟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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