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郊外,一個破舊的棚屋裏,幾個人正在交談,其中就包括一直在監視陳鋒的萊利和蘭斯,另外還有四個人,全都身材高大,體格健壯,眸子裏不時會閃爍出一道寒光,看上去就不像是好人。

    這幾個人中,一個身高足有一米九多,穿著一件戰術背心的男子尤為紮眼,不僅僅是因為他的身高,也是因為另外幾人隱隱將他圍在中間,以他為中心--他叫馬修斯,人稱屠夫,是幾人的老大,也是這個犯罪團體的首領。

    “蘭斯。”馬修斯看向蘭斯,一邊擦著手上的一支我格洛克手槍,一邊道:“人怎麽跟丟的?”

    蘭斯渾人一抖,苦著臉道:“對不起老大,是我不小心,不過今天開車的肯定不是陳,應該是他的保鏢,那個華夏人。”

    “華夏人?”

    “是。”蘭斯道:“是個華夏人,那天在GI公司見過他,隻是個門童,不過不知道怎麽回事離開了GI公司,好像是被陳雇傭了。”

    邊上,萊利補充道:“那個華夏人不簡單,開車技術很好,而且能夠發現我們的跟蹤,還能甩掉我們,絕對不是一般人。”

    馬修斯皺著眉頭不置可否,似乎是在思索,好一會兒才道:“計劃不能拖了,如今陳身邊多了幾個保鏢,並且他們已經有了提防,越等下去多我們越不利,說不定會被人查出我們的底細,到時候就麻煩了。”

    其他人連忙點頭,深以為然。

    雖然他們都是個中老手,行蹤詭秘,行事謹慎,但誰也不是神仙,不可能一點紕漏,一點痕跡都不留下,一旦被人盯上,他們就要暴露了。

    以他們的身份,一旦暴露,就隻能跑路了。

    “計劃必須提前,明天晚上執行。”馬修斯斷然道。

    “明天?”

    “老大,明天晚上怎麽動手啊,那時候陳應該是在他自己家裏,難不成衝到他家裏去綁人?”

    蘭斯、萊利幾個一臉發蒙。

    馬修斯道:“就是衝到他家裏去綁人,對方肯定猜不到我們這麽明目張膽,說不定還能打他們一個出其不意。其實這也沒什麽,隻要我們速度快一點,解決掉他的幾個保鏢,趕在警察到來之前抓了人就走就可以了。”

    “老大,這......會不會太冒險了?”蘭斯道。

    “我們沒時間了,拖下去隻會對我們不利。”馬修斯搖頭,其實他也不想這麽幹,但越是拖下去他們暴露的可能就越大,到時候就不隻是能不能做成這單生意的事了,能不能逃掉警方的追捕都是個問題。

    更何況,準備了這麽久,馬修斯實在不甘心放棄,為今之計隻能是提前行動,先幹了再說了。

    見老大已經決定,萊利、馬修斯幾個對視一眼,也隻能點頭。

    “好了,都準備一下。”馬修斯道:“萊利、蘭斯,明天盯著陳,一定要確定他的行蹤,如果白天有機會,我們也可以提前行動。”

    “是。”

    ......

    數十裏之外,另一個地方。

    一個小巷子裏,幾個人鬼鬼祟祟的湊在一起,小聲的商量著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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