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後管家找到了陳少,並且告訴他事情已經擺平,那個小子當庭認罪,並且承認是自己幹的。

    在簽字畫押之後,大老爺當庭宣判斬立決,那小子一聽說要斬首當時就嚇傻了,哪還管什麽錢不錢,立刻當堂翻供。

    最後事情果然跟管家預料的一樣,大老爺看到這小子翻供的頓時大怒,不過他沒有立刻收監,而是直接推出門外斬首示眾。

    在宣判前,劊子手早就已經做了準備,這小子被推出衙門外,哢嚓一刀人頭就落地,這件案子就算是了結了。

    其實按照正常的辦案流程,即便是斬立決也是需要把案卷上報刑部審定,再經由督察院參核,再送大理寺審允,最後再由三法司報奏皇帝,等到皇帝核準之後,才能夠正式斬立決。

    而對於秋後問斬的犯人,朝廷則會在他們收監待斬階段,還會進行一次秋甚,才會準予斬首。

    所以在以前斬刑也是非常嚴謹的,不像現在電視劇裏拍的那樣,隨便一個人推出去就殺了。

    這位大老爺雖然為官清廉,可他做事還是魯莽了一點,當然這也和他嫉惡如仇的性格有關,而那個小子也是自己作死,為了一點錢財居然去替人頂罪,最後弄的人財兩空,連自己的性命都賠了進去,這才是真的得不償失。

    其實這個案件裏麵還是有很多的疑點,如果細細審查,等大老爺把案件上報刑部,或許就有可能重新調查審訊,隻要他在收監時期把事情說出來,還是有翻案的可能的。

    可惜的是這個小子實在是不聰明,否則的話也不會引的大老爺一怒之下,直接違規斬了他,連一點翻案的機會都不給他,也實在是可悲可歎。

    陳少知道了整件事之後非常高興,果然是實現了自己的諾言,把南門外的宅子送給了管家,當然為了這件事他也花了不少力氣,給管家找了不少理由,他老爹才同意了這件事。

    當然這段時間他在陳老爺子麵前表現出了足夠的“優秀”,也替陳家解決了不少的事情,讓陳老爺子非常的高興,認為兒子是長大了懂事了,否則也不可能這麽輕易的答應直接從一套宅子出去。

    要知道就算是在那個時候,一套兩進的宅院也是價值不菲的,就算是陳家的管家這樣收入不低的人,恐怕也要不吃不喝十來年才能買的起。

    所以這對於陳家的大管家來說也是一比巨款了,平白得了一套大宅子,陳家的大管家自然是更加盡心盡力的替陳少辦事。

    而陳少在陳家的地位也越來越高,幫助陳家老爺子解決了非常多的難事,當然這些事情背後的實際操辦人都是管家,可是陳家老爺子卻不知道,他還以為這些事情都是自己兒子辦成的,心裏自然是非常開心。

    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他終於把一般的家產生意交給了兒子,準備逐漸的把陳家的重擔都交給兒子,而他自己也能享幾年清福。

    隨著陳少在陳家權利的越來越大,他手頭也越發的寬裕起來,不但日日夜夜流連煙花柳巷,甚至是變本加厲的欺負良家婦女。

    到後來府內的丫鬟和妓院的粉頭已經不能滿足他了,他開始尋求刺激,專門找那些有夫之婦勾搭,那是威逼利誘無所不用其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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