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侵占香港的經過。香港分為香港島、九龍、新界三部分。這三部分是分三次被英國侵占的。1842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清政府戰敗,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中英《南京條約》,割占香港島,並開始了對香港的殖民統治。I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清政府又被迫與英法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司地區割讓給英國。1898年,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租九龍半島大片土地以及附近二百多個島嶼(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地區,後統稱“新界”)99年(到1997年6月30日午夜租期終止)。自此,英國實現了對香港地區的全部占領。

    澳門問題的由來。澳門問題是由葡萄牙殖民者的入侵造成的曆史遺留問題。1840年鴉片戰爭後,葡萄牙政府逐步完成了對澳門的占領。新中國成立後,我國政府鄭重宣布澳門是中國的領土,主張在適當時機通過談判解決澳門問題。1979年中國和葡萄牙建立外交關係時,雙方就澳門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澳門是中國領土,目前由葡萄牙管理;澳門問題是曆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適當時機中葡兩國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葡萄牙侵占澳門的經過。1535年葡萄牙殖民者賄賂地方官吏,取得了在澳門碼頭停靠船舶進行貿易的權力。1553年,葡萄牙殖民者借口曝曬水潰貨物,強行上岸,並長期霸占澳門半島。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後,葡萄牙殖民者趁機擴大和鞏固了在澳門侵占的地盤,1851年和1864年,又占領了澳門其他兩個島嶼。1887年,葡萄牙政府又強迫清政府簽訂《中葡北京條約》,之後葡萄牙一直占據澳門。

    由於國內外因素的製約,新中國成立後很長時間解決台灣問題實際上沒有能夠提上正式日程。就香港和澳門問題來說,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曾聲明將在適當的時機收回主權。但為了打破帝國主義的經濟封鎖,保留與西方交往的國際通道,采取了“維持現狀”、“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政策,以待時機成熟時再收回主權。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