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忽然沒了,自己動手處理,沒想到就連寬帶都沒了,鬱悶。

    本月嚐試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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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爾瑪當然是科學家。”對於17號的問題,樂平稍稍意外了一下,不過立刻就明白過來——對於熟悉布爾瑪的人而言,布爾瑪的“科學家”“發明家”屬性毋庸置疑,可是對於不熟悉布爾瑪的人來說,這就有些出人意料了。

    注意這裏說的是“熟悉”,光是認識還不行,比如格羅博士本人認識布爾瑪(見原著348章),但是他對布爾瑪的印象估計也隻是“膠囊公司總裁的女兒”,而沒有視之為一個同行。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布爾瑪在發明領域的成就不大,名聲不顯。

    布爾瑪的成就確實很大,龍珠雷達堪稱《龍珠》世界中,除了七龍珠之外最重要的道具,而兩種變身手表——第一種是可以讓身體變小,後來送給龜仙人,再後來不知所蹤,第二種則是悟飯用來變身賽亞蒙麵超人的那個)和時光機,隨便哪一個都是想人之不敢想,堪稱顛覆性的產品。可以說,這些發明中無論哪一項,都足以讓布爾瑪置身頂尖科學家,發明家的行列。

    不過……

    這些發明雖然了不起,但是這些東西卻基本都是唯一品,且都是自用品,換言之,除了實際使用的幾個朋友,外界並不知道布爾瑪在科技發明上有這麽高的成就——曾經,接觸過龍珠雷達的紅緞帶軍團是有可能知道布爾瑪成就的,結果好死不死的,藍將軍卻判斷雷達是龜仙人發明的。

    17號的資料不用說肯定都是從紅緞帶軍團那裏來的,對於布爾瑪的認識,估計也就停留在“膠囊公司總裁”“布裏夫博士女兒”“樂平的女朋友”這三項上了。

    想明白了這些以後,樂平就想要為女朋友正名——不過一轉念,又把這個念頭壓下去了。

    剛剛17號的語氣有些不對頭,似乎透露著擔憂,這可不是鬧著玩的,萬一他視布爾瑪為威脅,要去把這個威脅消滅掉,可沒有人擋得住。

    什麽,你說避開?避開是沒問題,事情真要是到了那一步,樂平絕對會跟特蘭克斯護著布爾瑪離開,可是人好避,那麽龐大的實驗室,實驗室裏那些寶貴的儀器又該怎麽辦?

    咦?等一下……想到這裏樂平忽然發現,其實現在就應該做準備了,以防萬一也好……

    好吧,搬遷的事回頭再說,現在要做的是……

    “啊,是啊,她算是個科學家——不過很不成功,更沒有什麽成就,否則格羅博士一早就解決掉她了。”

    17號愣了一下,不由自主地點了點頭。他對樂平的話自然是抱懷疑態度的,不過紅緞帶軍團遺留的資料庫,以及格羅博士的不作為讓他相信,那個名叫布爾瑪的女人,確實不是威脅——當初也正是因為這個判斷,他們在攻擊吸毒的時候,才沒有殺死布爾瑪。

    於是17號放開對那個“無關緊要”的女人的關注,轉而把注意力轉到了麵前這個男人身上:“那麽,你今天來這裏,是想要幹什麽——不會是想說要阻止我們,或者說打敗我們之類的蠢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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