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一邊哭一邊回憶道,“在客廳看電視,還看到太太了,很興奮地在喊媽媽......後來新聞播完了,他很失落地回了房間,等吳媽上去找他的時候,就發現他不見了......”

    厲景琛又問,“他看的是早上布桐從警察局出來的新聞?”

    女傭點點頭。

    厲景琛轉身望向了身旁的女孩,語氣溫柔了幾分,“布桐,你是怎麽跟爭爭解釋你昨晚沒回來的事情的?”

    布桐哪裏還顧得上在生厲景琛的氣,急忙如實道,“我跟爭爭說,我去外地工作,這兩天不能回家。”

    厲景琛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那應該是爭爭看見新聞,以為你從外地回來了,去找你了。”

    布桐的大腦空白了幾秒鍾,著急地抓住厲景琛的手臂,“怎麽辦?他還那麽小,根本不認識路,萬一被人騙走了怎麽辦?我們趕快報警找人吧。”

    “布桐,你先別急,”厲景琛握住她的手,安慰道,“現在天還沒黑,危險係數會低很多,他不會丟的,而且爭爭既然決定出門,就不會盲目,一定知道要去哪裏找你。”

    “你是說,爭爭去警察局了?”

    “基本可以斷定,我們現在趕過去看看。”

    布桐有些懷疑,但眼下也隻能相信厲景琛的話,急忙換上鞋,重新出了門。

    ......

    警察局外,一群候著的記者拿著火腿腸和麵包在填肚子,辛辛苦苦守著,隻為拿到一手消息。

    娛樂圈金字塔頂端的人物,當紅小花旦的經紀人,居然是個越獄潛逃的殺人犯,這樣的新聞,可謂百年難得一遇。

    再加上布家和聚星到現在都沒澄清說不知情,這件事背後很可能另有隱情,如果布家真的包庇了,那可不是娛樂新聞了,而是上升到社會新聞了。

    雖說老虎屁股摸不得,布家誰也得罪不起,但是該搶的一手新聞還是得搶,至於有沒有膽量報道,那就是後話了。

    不遠處,一輛出租車停在了警局門口,但是誰也沒有在意,繼續吃著自己簡單的晚餐。

    出租車上,司機回過頭,望向後座上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小朋友,這裏就是你寫在紙上的地址,你是來找人的嗎?你爸爸媽媽在這裏上班?”

    嚴爭彎了彎唇角,開心的道,“媽媽。”

    “原來真是你媽媽在這裏上班啊,一共是108塊錢,零頭就不要了,你給我100塊吧。”

    嚴爭聽得有些發懵,茫然地搖了搖頭。

    “啊?你沒帶錢啊?”司機為難地看著他,“你身上沒錢怎麽能攔我的車呢?”

    嚴爭抿了抿唇角,又說了句“媽媽”。

    司機抓了抓腦袋,這小孩一路上都沒有說話,隻會說“媽媽”,該不會是腦子有問題吧?

    長得這麽好看的孩子,可惜了。

    可是有問題也不能讓他白忙活一趟啊。

    司機想了想,道,“那這樣吧,我帶你進去找你媽媽,讓你媽媽給我錢,好不好?”

    嚴爭點點頭。

    司機下車,打開後座車門,帶著他走進了警察局。

    二十分鍾後,兩個人重新走了出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