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方喻,在我的記憶裏,樂多多就是一個很好欺負的人。

    三歲的時候,我抓著她的手對她說:“你是我的人。”此後,她便一直跟在我的身邊任我蹂躪了。

    她心甘情願地陪我玩遊戲,從來沒有半點不耐。我當警察,她就當犯人,我用手銬銬著她去“遊街”,還用玩具槍抵著她的腦袋,陰沉地說“下輩子好好做人”;我當八路軍,她就當漢奸,不管我怎麽淩辱她都是一副我很好欺負,你快來欺負我吧,欺負的狠一點吧的樣子;我當醫生,她就當病人,就算我舉著爸爸給我的針筒嚇唬她,也從來不見她掉眼淚。

    總之,我的角色總是前程似錦,無限綻放著光彩,而她的角色都是低微的,且沒什麽尊嚴。

    可是不管怎麽欺負,樂多多的臉上永遠堆著笑,跟個傻子一樣。這讓我覺得很沒麵子,欺負一個不會哭的人,一點成就感都沒有。

    都說男孩子欺負女孩子,是因為他喜歡她,那女孩子習慣被男孩子欺負,可不也是因為喜歡他麽?

    讀幼兒園的中班的時候,爸爸給我買了一個籃球,為了在小夥伴們麵前耍酷,我便把籃球帶去學校了。樂多多就傻乎乎的坐在樓梯上看著我和陸森搶籃球玩,不管是陸森搶到球還是我搶到球,她都拍手叫好,我心裏莫名的就是覺得不舒服!

    後來鬧著鬧著也不知道怎麽回事,球就朝她飛過去了,砸了她兩顆門牙,她不哭也不叫,滿嘴是血的嘟囔著:“芋頭哥哥你好帥噢!”

    我更生氣了,她為什麽要這樣一臉諂媚相的討好我?

    後來是陸森和老師一起把她送去醫務室的,那天之後她和陸森的關係變得極好,她不再隻是跟在我後麵喊著“芋頭哥哥”了,她會跟著陸森的腳步,沒了門牙,說話漏風喊著陸森哥哥。

    我感到非常十分以及極其的不開心!於是欺負她欺負得更勤了,我搶她碗裏的肉吃,把自己不喜歡的青菜丟給她,正大光明地吃掉她啃了一半的小餅幹,在幼兒園午休時睡在她的身旁在她臉上畫烏龜,還經常將她的玩具帶回家讓她急得團團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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