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淩俐而言,倒黴總是在黃昏,這一次也不例外。

    左腳踝腫了,基本不能沾地,但又不能不走——總不能在街邊做窩吧。

    她隻好拖著左腳,咬牙忍著走一步就來一下的鑽心的疼,前行了幾十米。

    淩俐停下來喘著氣,因為疼痛和悶熱的天氣,她襯衫的前胸和後背的位置,幾乎已經被汗浸透,要多狼狽有多狼狽。

    看著前麵道路上劃出的出租車載客臨時停車位,她糾結到底要不要喊個車回家。

    打的吧,不到半公裏遠,不打吧,腳實在疼得厲害。

    但想起剛定下要買房的事,她決定還是應該勤儉節約一些。

    漲工資遙遙無期,整理房間的活她已經好久沒做了——也不打算繼續做下去。

    人窮誌短,為了有個自己的小窩,還是忍一忍吧。

    淩俐歎了口氣,抹了把順著額頭淌下來的汗水,決定繼續著漫長的征程。

    才走出幾步遠,忽然後側方,響起汽車鳴笛聲。

    淩俐一開始沒注意,等那鳴笛再次響起來的時候,才意識到身後似乎跟了輛車。

    再想想剛才那幾聲鳴笛,那頻率和振幅,似乎有些熟悉,似乎這些日子經常聽的。

    難道是祝大狀知道她倒黴,專門來救死扶傷的?

    她下意識地回頭,凝眸,卻沒想到看到了,意料之外的臉。

    並不是祝錦川,而是和他一樣車型的某人。

    南之易從駕駛室裏探了顆頭出來:“怎麽了?灰頭土臉的?被打劫了?”

    淩俐氣結——還真被他說中了。

    祝錦川畢竟事忙,帶了淩俐初步把房子定了的三小時不到,電話起碼接了幾十個,清一色的讓他趕快到市中心某商務中心赴約,有大合同等著他審。

    一邊旁聽的淩俐,很有些擋人財路的愧疚。於是主動拒絕祝錦川要送她到樓下的好意,在市中心的地鐵站附近下了車。

    然後,她坐了地鐵回去。

    這一次她可不是走路回家,也一點都不失意,更不是春節前兩搶一盜的高峰期。

    可居然又被搶包了。

    而且這次和上次不一樣。上次是摩托車,她一個步行的人基本沒什麽力量反抗。

    這次是個靠腿跑路的人——她沒有追上就不說了,最丟人的是才追出幾步就一腳踩空,崴了腳。

    然後蹲在地上看著那小笨賊拎著她那沉重的布袋子,消失在人海中。

    淩俐都不知道該笑還是該笑還是該大聲地笑,這小笨賊,把她背在最外麵用來裝資料的布袋子拎走了,把裝著錢包手機鑰匙的小挎包,留給了她。

    要是早點反應過來,知道他搶的是裝滿樓盤資料的袋子,她就不該追的。

    這下可好,腳踝都腫了。

    接下來的事,自然是南之易無法對殘疾人士視而不見,主動提出一起回去。

    想到下午一番傷感後才決定要徹底和他劃清界限的,淩俐很想硬氣一把。

    她剛想回絕,一不注意移了下左腳,又是一陣疼。

    疼痛麵前,她脊梁骨還是軟了。

    這次情況特殊,她腳受傷了,不過搭個便車而已,不會惹出什麽事。

    再說又能有什麽事?幾百米的距離,短短幾分鍾就到了,她大不了閉嘴保持沉默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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