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俐早就知道,為了幫助淩霜,她肯定會有直麵吳毅這個無賴的一天。

    隻是沒想到這麽快。

    周一早上開完例會,正在準備隔天唐傲雪一案開庭前最後的準備,小成就告訴她有人在等。

    她到了會客室一看,隻覺得來人的眉目有幾分熟悉,等他自報家門說自己姓吳,淩俐馬上反應過來這就是她在查證身份證和戶籍信息卡上看到的,吳毅本人。

    他也不打招呼不提前問一聲,直接就來了,這樣的突然襲擊,讓淩俐一點準備都沒有。

    隻是人已經來了,也不可能給趕回去。再說了,如果能平安不費力地處理好霜姐的事,那她的心事,也就少了一樁。

    所以,她壓住心底的煩躁,在會客室接待了他。

    不得不說,吳毅還是人模人樣的,而顯而易見他這次來是不懷好意的,卻還能彬彬有禮先寒暄客套,言行舉止間甚至著點靦腆,實在是太有欺騙性了。

    他先是跟淩俐表示,突然接到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他非常震驚,十分想不通為什麽淩霜會要離婚。

    之後,他又說,他和淩霜不過鬧了點小矛盾而已,以為淩霜不過是回娘家住些日子,自己沒管是因為知道老婆懷孕了情緒不太穩定,也給她一個釋放情緒的空間。

    誰知道她就鑽了牛角尖,竟然跟法院提起要離婚?

    言語之間不僅客氣有理,說起淩霜要離婚的事,還是震驚中帶著點懊惱的情緒,甚至還能看到眼角隱隱的淚光。

    如果不是淩霜事先告訴淩俐他的劣跡,保不定,淩俐也會上當,以為這人真的不想離婚,真的還和淩霜有感情。

    她默不作聲,隻看著他表演。

    說完冠冕堂皇的話,吳毅搓了搓手,帶著點討好:“小淩律師,我從嶽父那裏知道你和小霜還是沾親帶故的親戚,隻是這清官都難斷家務事。我們夫妻之間的事,床頭打架床尾和,關起門來兩三句就說好的事,就不敢勞煩您兩頭跑了。”

    頓了頓,他又補充:“小霜在哪兒?你讓我見她一麵,保準能省了您很多事,也不用勞煩你雒都南溪兩頭跑了。”

    終於開始露出狐狸尾巴了啊--淩俐感歎著,瞥了眼吳毅,接著正襟危坐,眼皮都不想抬一下。

    之後,她聲音非常淡然:“兩頭跑的差旅費我的委托人會出的,也不勞煩吳先生操心。至於我的委托人,她說過不想再見到你,我就不能違背她的意願,把她的行蹤透露給你。而且,下一步我會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你有傷害過我委托人的前科,為了安全起見,也為了案件順利處理不出什麽意外,保護令生效後,你不能再接近她,否則有司法拘留等著你。”

    最後的一句她扯了個小謊,不遵守人身保護令靠近被保護人的後果,其實並沒有那麽嚴重,這項剛開始實施的保護家暴中弱勢一方的製度,似乎還沒有開始發揮應該有的作用。

    不過,能拉來虎皮做大旗,唬一唬眼前這個衣冠禽獸,也是可以的。

    聽到淩俐出乎意料堅定的語氣,吳毅則是臉色一變。

    他算是看出來了,眼前這個小律師雖然年輕麵嫩,說話細聲細氣的,卻不是好忽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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