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星期後的一天晚上,鄭明義正在家中看電視,門鈴突然響了。鄭明義以為妻子回來了,就起身打開了門。門外站著一個戴帽子的男人,鄭明義覺得很眼熟,這不是錄像帶裏的那個男人嗎?鄭明義剛想興師問罪,那個男人說道:“明義,我是舅舅啊,你認不出來了嗎?”

    鄭明義仔細一看,原來是黎小姝的舅舅。舅舅一直生活在國外,過去回國時,他們隻見過一麵,所以印象不是特別深。鄭明義趕緊將舅舅讓進屋。舅舅問:“你前段時間出差了吧?我來過家裏一趟,你沒在。小姝呢?”

    這一下,鄭明義明白了,原來那個被自己懷疑的男人竟然是黎小姝的舅舅,自己冤枉了妻子。他急忙說:“噢,她有事還沒回來呢,您坐吧。”

    舅舅走後,鄭明義立即下樓,打車趕到黎小姝母親家。他要向黎小姝道歉,請求她的原諒。

    見到鄭明義來了,黎小姝轉身進了房間。鄭明義緊跟進去,對她說:“小姝,是我不好,我不該懷疑你,我向你道歉。我真的是太愛你了,我怕失去你啊。”

    黎小姝冷冷地說:“你太卑鄙了,竟然安裝監視器來監視我,你這是對我的汙辱。我不會跟你這種不尊重別人、心靈如此齷齟的男人再生活下去了,我們離婚吧。”

    鄭明義一聽黎小姝要離婚,“嗵”地一聲跪在了她的麵前,抱著她的腿,哀求道:“小姝,不要離開我。我知道我錯了,我以後永遠不會再這樣對待你了。我是愛你才這樣做的啊。”

    黎小姝說:“不要再玷汙愛這個字了,你根本不配談愛。”說完,甩開鄭明義,對他說:“你走吧,我決心已下,說什麽也沒用了。”

    任憑鄭明義怎麽解釋、哀求,黎小姝就是不肯原諒他,她已經對他徹底失望了。可是,鄭明義說什麽也不同意離婚。無奈之下,黎小姝隻得向法院遞交了離婚起訴。目前,黎小姝正等待著法院的判決。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