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哪裏不舒服?”文歌以醫生的口吻問了句,然後一抬頭,看見是我,便皺起了眉頭,過了半天,他才問我,“你怎麽會在這裏?”

    “我來醫院當然是看病的,文醫生,離下班時間還有五分鍾哦!”我指了指他手腕上戴著的表,心裏一陣喜悅。

    沒想到啊,他到現在還戴著我送給他的手表,真是隱藏得夠深的。

    那隻手表,是我送給他十八歲的生日禮物。作為成人禮上的禮物,我選擇了一種自認為是高端大氣上檔次的禮物,可是當時文歌卻十分不屑,說我做人太寒磣吧,還選地攤貨送他。我發誓,那真的是在專賣店裏買的卡西歐士男士手表,花了我好幾個月的零花錢,才不是什麽地攤貨。可是那家夥,非要跟我唱反調,從來不戴這塊表不說,還說我太俗氣,準備把這禮物壓箱底。

    原來,他都是騙人的。

    他喜歡在我看到的地方,故意找我的茬,而在我看不見的地方,選擇獨自懷念。文歌真是個,口是心非的家夥,哪怕過了這麽久,他的個性還是這個樣子,一點也沒改變。

    也許他察覺到我盯著他手腕上的那塊表,於是連忙把手縮了回去,還十分不自然地將袖口拉了拉。文歌的這番舉動是明顯了欲蓋彌彰,我太了解這個人了,性子拗得不得了。

    “你不要想多了。”文歌幹咳了兩聲,掩飾自己的尷尬。

    “我什麽也沒想,你不要緊張才是。”我聽了這話,忍不住壞笑了起來。

    “你還說你沒有想多,你笑得那麽陰險,還不知道想到了什麽事情呢!”文歌的眉頭皺得更厲害了,表情也十分嚴肅。

    “我是來看病的,咱不談私事。”我清了清嗓子,也學著他的樣子變得嚴肅起來。

    文歌狐疑了看了我一眼,從他的表情上看,明顯是不相信我有病。不過,我確實沒有病啊,我隻是最近有些頭疼罷了。

    “你哪裏不舒服?”文歌問我。

    “這裏。”我指了指自己的腦袋。

    文歌又瞅了我一眼,苦笑了一下,反倒閉起眼睛揉起了他自己的太陽穴。現在這個樣子,文歌像個有頭痛的病人,我像個幸災樂禍的業餘醫生。

    “怎麽啊了,你也頭疼嗎?”我有些太確定地問他。

    文歌停止了手上的動作,猛的睜開眼睛,我這才看見他眼珠子裏全是細小的血絲。看他的樣子,應該是連續工作了很長時間,很是疲累。看來醫生這一行確實很辛苦,加班加點是家常便飯,相比之下,我頓時覺得自己現在這份工作是多麽輕鬆自在。

    可是我真的不是來沒事找事的,我確實是來看病的,文歌的眼神告訴我他一點也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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