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去,在院內跪下思過,今晚的膳食就免了。”任守忠宣布了對那小孩的處罰決定,再環顧其他人,最後選中了我:“你可都記下了?”

    我站起躬身,給他肯定的回答,按張茂則原話一一說來:“皇城諸門一待天黑必須關閉,日出之前絕不可擅開。若確有要事,必須夜開宮門者,皆應有墨敕魚符……若不依式律放人出入,輕者徒流,重者處絞。”

    一字不差,自張茂則以下,諸司內臣均頷首微笑。

    任守忠也頗滿意,和顏問我:“你叫什麽?”

    “梁元亨。”我答,又加了一句:“元亨利貞的元亨。”

    顯然這是畫蛇添足了。此言一出人皆色變,任守忠兩步走至我麵前,劈頭就給了我一耳光:“膽大妄為的小崽子,你不知道避諱麽?”

    我這才依稀想起,當初爹跟我解釋我的名字的時候也曾經囑咐過,不要當著別人說其中的“貞”字,因為今上諱“禎”,所以“貞”也是要避諱的。

    我頓時怔住,不知該如何應對,隻默然垂目而立。

    任守忠吩咐左右:“把他拉下去鎖起來,待我請示官家後再作處治。”

    我在一間漆黑的小屋裏待了兩三天,呆呆地躺著,幾乎沒有進食,好幾次昏昏沉沉地睡去時,我以為自己快要死了。

    終於有人打開門,久違的光亮如潮水般湧進,刺痛了我的眼睛。

    再次睜目,我看見老師梁全一和善的臉。大概是因我與他同姓的緣故,他對我一向很好。

    “走罷。”他說。見我無力行走,竟然蹲下,親自把我背了出去。

    我無法抑製的眼淚滴落在他頸中,他若無其事地繼續走,也沒安慰我,但說:“以後可要小心了。犯諱這種事,若是在外頭也許大多能被遮掩過去,但在宮裏就不一樣,微有差池都可能危及性命。是張先生懇請皇後在官家麵前為你說情的,這你應該記住……”

    我當然會記住。在張茂則再來授課後,我尾隨他出去,奔至他麵前跪下,叩謝救命之恩。

    他隻微微笑了笑,說:“你這孩子,名字太容易引出犯諱的字,還是改一個為好。”

    我同意,恭請他為我改名。

    他略一沉吟,道:“懷吉,你以後就叫梁懷吉罷。”

    我認真謝過他。他又問:“你是不是念過書?”

    我答:“以前在家跟爹學著識了幾個字。”

    他頷首,又著意看看我,才轉身離去。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