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檔案裏的一份《情況匯報》:
“一九七四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七時半左右,實驗室工作人員發現放在工作服袋裏的鑰匙不見了,到處尋找。這時,方兆麟聲稱在上廁所時,在那裏地上拿了把鑰匙,交了出來。
“經追查,昨天下午五時左右,方兆麟上廁所時,從掛在門後白大褂的衣袋中,拿走實驗室的鑰匙,偷偷放在洗澡間門框上方。準備要尋死時,用鑰匙打開實驗室煤氣間,以煤氣自殺……”
方兆麟被關押在中山醫院的動物室裏,欲死未成。
十幾天後,一輛越野車將他送往上海西郊哈密路,投入秘密監獄。
那裏是一幢幢花園洋房,誰也沒想到竟是秘密關押重要犯人的所在。
單獨隔離。看守透過門上的小洞,隨時監視著方兆麟的一舉一動。
偶然,他在每天十分鍾的放風時間裏,有一次看見一個女人走進他對麵的監房。
又很偶然,從對麵房間傳出的審訊聲中,他得知那女人是林彪死黨王維國的妻子。
他明白,他落到什麽地步——他確確實實成了要犯!
十一次,十二次……十七次,十八次……調查組一次又一次前來審人。今天審訊這個問題明天審訊那個問題。
他們仿佛要用顯微鏡把他全身的每一個毛孔都查一遍!
調查組向他提出一個又一個奇怪的問題:
“你上中學的時候,騎的那輛英國‘力土’牌自行車,從哪兒來的?你跟英國有什麽關係?”
唉,他還吃過美國奶粉,用過日本牙膏,穿過印度綢、蘇聯布,調查組怎麽忘了調查?
“你家廁所的燈,為什麽一會兒紅,一會兒綠?那是什麽信號?”
唉,廁所裏點的是一盞經濟燈,本來用紅色燈管的,壞了以後換上綠色燈管,難道這也是“特務活動”?
……
麵對神經質的調查組,方兆麟的神經也被擾亂得有點不正常了。
他被投入秘密監獄,急壞了妻子萬廷鈺。如果不是因為家中有三個孩子需要照料,妻子也要遭到囚押。
妻子不知丈夫在何方,甚至不知他是否還在人間。
最令人寒心的是:調查組要方兆麟揭發萬廷鈺,要萬廷鈺揭發方兆麟……
調查組在方兆麟家安排了秘密監視者。誰來方家,什麽時候來,什麽時候走,一一記錄在案。一有要緊情報,用電話通知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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