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江青、張春橋的死刑緩期執行期,到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五日,兩年期滿。

    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組成合議庭,對罪犯江青、張春橋在死刑緩期執行間的表現,進行了調查。現已查明,罪犯江青、張春橋在死刑緩期期間,無抗拒改造惡劣情節。本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並經本院審判委員會第一七二之會議決定,裁定如下:

    對原判處罪犯江青、張春橋死刑緩刑兩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原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

    一九八四年九月十二日日本《朝日新聞》,刊載了該報駐北京特派員橫崛的電訊,報道他走訪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發言人、辦公室主任魯賢所得到的信息。

    橫崛在詢問江青近況之後,問道:“另外三個人張春橋、姚文元和王洪文,他們的情況怎樣?據說張春橋患癌症死了?”

    魯賢答道:“要這三個人接受改造談何容易。王洪文在審判期間曾認罪,但這種認識遠遠不夠。張春橋還活著,三個人都還健康。北京監獄的牢房有一號、二號等許多,‘四人幫’當然是分別關押在各處。如果關押在一起的話,他們就會交談商量,那不行。”(笑聲)

    一九八六年七月,公安部部長阮崇武在與外國記者談話時,透露了張春橋的情況——

    美聯社記者問:“四人幫”近況如何?他們在監獄裏能否讀書看報?

    阮崇武答:“四人幫”在服刑。在監獄裏可以看書、看報、看電視。我們對他們照顧得不錯,比他們當初對我們要好得多。

    問:“每月給他們多少錢?

    答:犯人不給錢。每月有生活費。他們吃得好,住得好,生活得不錯。

    日本《朝日新聞》記者問:我國記者能否去采訪他們?

    答:我估計外國人去采訪的希望不大。

    合眾社記者問:江青、張春橋的身體怎麽樣?張春橋能下床走動嗎?

    答:兩人的身體都還可以。年紀都大了。沒有聽說張春橋不能下床走動。有病都可以治療的。

    問:什麽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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