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有意義的,是承認和彌補

校門口人潮漸密,兩人對立而站,被淹沒在人群的洪流與各種雜亂的聲響中。

她死死咬著下唇,再未言語,甚至一絲聲音也不曾發出。

她的目光沒有落在他身上,而是不知落在何處,眼神似乎並無焦點。

往日光華熠熠的雙眸,已蒙了一層厚厚的水霧,神采不再,隻餘迷蒙。

水霧之下,似隱了一枚小小的泉眼。汩汩而出的淚水,一股未落,下一股已追趕上來,抱作一團,仿佛匯成一條安靜地河流,直至墜下,破碎在地麵上,也破碎在他的心間。

他的瞳孔緊縮,她無聲流淚的畫麵,像一段默片,占據了他所有的視線。

在他和她親密相伴的六年裏,他比任何人都要了解,她是一個多堅強多固執的人——從不說累,從不叫苦,從來不哭,就算是奔跑時摔倒摔得兩膝全是血,就算是在訓練時練到肌肉拉傷,也從未破例。

她一直是倔強的,自信的,驕傲的,甚至隱隱透露出一點點囂張。那並非她的刻意表露,而是被優秀的成績,良好的教育,果敢的性格催生而出的渾然天成的特別氣質。

有這樣氣質的孩子,從小必然擁有很多很多的愛,和很多很多的安全感。所以不自卑,不怯懦,不認輸。

她那一點點囂張的氣質是那麽迷人,好似一種致命的吸引力。最初相識時,他七歲,她六歲。他清楚地記得,自己最初被她吸引,就是因為喜歡她身上那一點點囂張。

她當時囂張的模樣,似曾相識,讓他聯想起另一個人,所以他才情不自禁地親近她。盡管後來他慢慢就明白了,她跟那個人並不同,完全是兩個人,卻已經習慣賴在她跟前不願意離開了。這是後話。

相隔數年,在昨天的傍晚,他看到她活躍在夕陽下的球場,恣意馳騁,自信飛揚,閃耀得讓他移不開眼睛。而他就和以前一樣,對於她自然而然流露而出的囂張氣勢,毫無抵禦之力,瞬間丟盔卸甲。

相識十年來,他從未見過她示弱的樣子。

就算是在她昨日對他種種抗拒之時,也未曾見她有半分軟弱;就算是在她今日對他次次躲避之時,也未見她一絲慌張。

而此時此刻,囂張的氣勢又在哪裏?

他看著她淚流滿麵,如脆弱的、帶雨的梨花,卻倔強得始終不曾哭出聲響,當真是心如刀割,而刀刀血痕間卻又溢滿了對她的憐惜。

她不應該是這個樣子,她理所應當的就該是自信滿滿神采奕奕的模樣!

他忽然覺得很是挫敗,心中不斷責怪著自己——她哭成這樣全都是他造成的,全都是他啊!

他想要上前安慰她,幫她擦掉眼淚,但又覺得自己十分沒有資格,因而生生忍住。

他想要跟她說話,告訴她,他當初為什麽會忽然消失不見。但話到了嘴邊,又被他生生咽了回去——還是不說的好,還是不要告訴她,最起碼,不是現在!

何況,再多的解釋,又有什麽用?她已經受了傷害,解釋了,傷痕就會消失麽?

如果當初他再多想一步、多做一步,給她留一封信或者怎麽樣,就不會像今天這樣了吧。

是他錯了,錯了就是錯了,解釋不會有任何意義。有意義的,是承認和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