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因為李小康廣告做的好,吸引了更多的客人來歌廳消費。演出的時候。我也站在大廳的最後頭,欣賞這些學生的演出,同時,也維持著秩序。

    保安隊加上馮軍總共是七個人,除了保安室留一人外,其他人都在大廳的各個角落裏看著。樂隊很棒,歌手也很賣力,這跟電視上那些演唱會沒有什麽區別。或許是因為身臨其境,感覺比電視上的還要真實,還要精彩。看著人頭攢動翩翩起舞的人群,我想,李小康算是進歌廳工作後立了首功,應該獎勵他一下。至於現金獎勵還是用其他方式,考慮好再說吧。

    突然,我看到跳舞的人群中,有一點騷亂。接著,就有兩個保安把一個男人拉了出來,後邊還跟著一個女孩。他們去保安室後,我也跟了過去。我怕這些保安沒有輕重,會打人。來的都是客,隻能進行調解和說服,動武是萬萬不可的。

    在門口,我看到那個男人三十來歲的模樣,而那個女孩也就是二十歲出頭,一看就是王隊招的那些兼職陪舞的大學生。一進門,那個男人就又喊又叫的,馮軍黑虎著臉,說:“你先別說話,我問問情況再說。”於是,轉向那女孩時,臉色明顯的微笑起來:“美女,怎麽了?”

    女孩有些不好意思的低頭說:“他欺負人。動手動腳的,還罵人。”

    原來,陪舞的女孩每支曲子是二十元錢,陪聊加陪舞是每小時一百元錢。這個男人選擇的是陪舞加陪聊。也就是說他們可以坐在一張桌子前,喝啤酒,吃小菜,嗑瓜子,還可以進場跳舞。可是,在跳舞的過程中,他十分猥瑣,不但抱著女孩很緊,還動手摸人家。女孩不從,他就破口大罵她。於是,把女孩惹惱了,就喊了保安。

    馮軍問那男的:“屬實嗎?”

    那男人把眼一瞪,說:“什麽金貴的身子,摸一下都不行?我玩的不爽,不付錢了。”

    馮軍說:“你不但要付費,而且還要加倍。不然,你就在在這裏等著,讓派出所來人把你帶走。”

    那男人一聽急了,大喊道:“我犯了什麽法,還要讓派出所抓我?”

    “圖謀不軌,對人家騷擾和猥褻,還不是罪?最起碼也得弄個拘留和罰款一萬吧。我們不為難你,自己掂量著辦吧!”馮軍往椅子上一坐,不再搭理他了。

    這男人耗不起,也怕事情鬧大了,就很不情願的掏出了二百塊錢給馮軍。馮軍說:“你直接跟人家就行。”

    然後,那男人站起來問:“我可以走了嗎?”

    馮軍揮手道:“去吧,還可以繼續回去玩。以後可是要長點記性,做什麽動作都要征得人家的同意,強行進行就容易惹出禍來。”

    我對馮軍的這種處理方式感到非常滿意,總覺得他隻會打打殺殺的有一套,想不到在處理起具體的事情上還是有點策略的。看來人都是有創造力和獨立性的,隻要是把事情交給他,他就會努力去做的。這種創造性是本能的,因為他還要為別人負責。誰都想做得更好,讓他做或者是不放心看著他去做,他就會有依賴,個人的能力也就不能發揮,或者說他也不敢發揮。所以,放手給他們,他絕不會讓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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