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靜楠冷笑一聲——他根本就沒把他後半截話聽進耳朵裏,“我現在就是要尋找證據!如果能通過筆記鑒定,證明竹茗不是罪犯的話,我就不再盯著他!”

    羅警官皺著眉頭看著他,臉越來越紫。終於,他輕輕垂下眼皮,幽幽地歎了口氣,沉著嗓子說:“好吧,你去借調那些文件去吧。不過要盡量低調,不要引起別人的注意。”

    孫靜楠掉頭就走。雖然羅警官一再告誡他不要先入為主,但他就是認定竹茗就是犯人。吃人的凶犯多罕見啊,哪有在十年裏、同一個地方出現兩個的道理?

    孫靜楠很快就拿到了那些文件。上麵寫著一個個極草極怪的“竹茗”。可能是因為這些簽名都是竹茗在狂亂的狀態下寫的,因此很難辨認。那封匿名信上的字跡也同樣令人苦惱。據筆記鑒定科的人說,寫這封信的人在寫信的時候精神也可能處在狂亂狀態下,也有可能刻意變換了字體,也有可能是用左手寫的。不過筆跡鑒定科的人說,不管寫信的人的精神多麽狂亂,怎麽變換字體,或者是用左手寫字,也掩蓋不了他們在寫字時的某些習慣用法。這些用法就像腦子裏的指紋,是無論如何也掩蓋不了的。不過即使他們無法掩蓋,能否被鑒識人員發現卻是個問題。因為真相是無條件存在的,鑒識人員的鑒識程度卻是有條件的。如果鑒識人員能力不夠,真實存在的證據也可能被視而不見。因此鑒識人員囑咐他,叫他先做好“鑒識活動一無所獲”的心理準備。

    等待結果是時間是漫長和無聊的。孫靜楠又去翻閱本案的案卷。雖然已經看了無數遍,但每次翻閱他他都會感到心髒顫抖。然而他今天並不是去重溫案情的恐怖的。他要再一次努力,看看能不能找出被害者之間的共同點。

    連環殺人犯在選擇獵物時,有時基於一定的規則,但有時是完全無規則的,比如遇到誰就殺誰。但無論如何,受害者一定都會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有吸引殺人犯的地方。而且,即使殺人犯在選擇獵物時無規律,但自己的路線卻有規律——受害者必須出現在他的行動路線上,被他遇到,然後再被他殺害。

    然而孫靜楠實在無法找出受害者們身上共同吸引人的地方。她們有高有矮,有胖有瘦,年齡也不一,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她們都是女人。或者說,她們身上有肉,有內髒。

    難道犯人真是隻基於食欲而殺了她們麽?孫靜楠緊緊地皺起了眉頭——他感到自己的胃部在劇烈地顫抖。他站起來,喝了一杯茶,又從另一個角度開始分析案情。

    既然找不出特點,就隻有找規律了。然而這規律也既不好找。受害者大多是被用繩子勒死、或者是打暈後悶死,之後再被取內髒的。因此即使發現屍體的地方是拋屍的現場,也無法確定它是否是第一現場。既然無法確定哪裏是第一現場,就無法確定她是在哪裏被犯人遇到的。

    其實,孫靜楠曾經偷偷跟蹤過竹茗,想知道竹茗每天晚上都在什麽地方遊蕩。但是每次都被他甩了。他的那輛寶石藍的法拉利就像鬼魅一樣,每次都莫名其妙地消失在黑沉的夜幕裏。沒想起這一點孫靜楠就感到無比的鬱憤……

    孫靜楠煩躁地合上了案卷。他不想再費神了。幻想鑒識結果一出來他就可以徹底解放了。然而那“終結一切的鑒識”結果卻總是不出來。他實在等得煩了,便想出去喝咖啡。一想到喝咖啡他就感到一陣興奮,還有莫名的期盼。今天穆寒筠會不會還跟他說話,問問他案情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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