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你問我們,我們哪裏知道啊!問鍾局長就應該知道。不過,我看還是問創世紀好了。他速度比較快!”胖老板聳聳肩說道。

    “也對!”我們雖然在市區裏生活了這麽久,但是有些地方常去,有的地方並沒有去過,去過也可能是經過,記不得有什麽金店或者是銀行了。就算記得,也有的時候,商業店鋪開的快,倒閉的也快。以前記住的,不一定是現在街道上有的。

    於是我拿出了手機,打給了創世紀,王府街一帶,有兩個金鋪,有三家銀行。我問道:“你們說,這高定寶會搶銀行呢?還是金店?王府街一帶,有兩家金鋪,三家銀行!”

    “我覺得金鋪比較好一些,畢竟都是玻璃櫃台,拿了金銀首飾,裝了就跑。而銀行的話,櫃員在厚重的玻璃裏麵,想要搶並不是容易的事情。”胖老板分析說道。

    “我看他應該去搶銀行,因為銀行容易搶啊!錢比金銀首飾來的更方便啊!金銀首飾還需要銷贓,搶了一時也沒錢用!”韓雪說道,“更何況,他是收破爛的,肯定是覺得錢比較重要。金銀首飾,人家知道是髒貨的話,價格至少要少一半以上。所以不劃算!”

    “管他是搶銀行還是金店呢,讓人都布控起來不就得了。看到就警告,警告無效就擊斃算了。畢竟他拿著的光束槍,那威力無窮。”瑪利亞說道。

    “對對對,先布控起來,然後再想想這個家夥到底想要槍銀行還是金店!”胖老板附和道。

    “咯咯咯,如果布控了,恐怕高定寶發現有警察在銀行布控的話,估計就不會上鉤,什麽都不幹了!”韓雪笑著說道。

    “這也不一定,隻要讓警察們便衣出警就是了!假裝在銀行辦理業務,假裝是在購買金銀首飾,除非這高定寶有反偵察的能力,否者不容易看破吧!”胖老板說道。

    “嗯,說的也是,那就先布控吧!”老球兒說道。

    “那好,我就讓人先布控起來!”我說完,就拿起了手機,打給了鍾局長。跟鍾局長說明了一下情況。讓鍾局長趕緊把人給布控起來。鍾局長表示明白。我掛了電話。我想了想說道:“我猜來猜去,我覺得高定寶應該是去搶銀行,畢竟他有光束槍,威力這麽大,別說是銀行的玻璃了,就算是牆,也一樣可以轟出一個洞來吧?隻要開一槍,銀行的人還不乖乖的把錢給交出來?”

    “說是這麽說,但是你要知道,他要幹一票大的話,起碼要搶上百萬。上百萬的錢有多少斤?一百萬大概就二十斤左右了,要是他想要弄個三百萬,那得六十斤了。一個人背著六十斤的東西不累?”韓雪說道。

    “他不是有個三輪車嗎?”瑪利亞說道,“可能是摩托車的,開起來也蠻快的,也沒有人注意,丟到廢品裏頭,在路上跑,很容易啊!”

    “是,摩托三輪車逃走,是有可能。畢竟帶著幾百萬現金或者是幾百萬的金銀首飾進入車站,過安檢什麽的都不能夠過,所以他隻能夠用自己的車。”我點頭說道,“讓我們想想,他最有可能搶的是金店還是銀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