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幾個男,男人讓我們這麽做的,為什麽要把人扔到河裏去,這,這我真的不知道啊!”帶頭混混說道,“一直以來,我們在這一帶是到處欺負人,可是還沒有那個膽量去殺人的地步。就在一個星期前,我們在橋下公園玩的時候,一輛麵包車在在我們麵前停下了,下來幾個精壯的男人,一下就把我們拉到車上去了。我們當時嚇個半死。

    一個身穿西裝,帶著墨鏡的。好像是黑幫老大一樣的人,讓我不要大喊大叫,否者就把我給殺了。說這話的時候,還故意露出了身上的槍。我們嚇的不行,不敢說話。帶頭的就說讓我們去殺人。當時我們嚇的渾身都顫抖了,要是殺小動物還差不多,殺人?那可是犯法的,就算不犯法,可是殺人這樣的事情,誰幹的出來?這麽可怕!

    我們就說我們不敢。那個男人男人就說,沒有什麽不敢的,隻要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當時在那麵包車裏頭,有一個鼓鼓的塑料袋。長長的,拉開一看。一個血淋淋的屍體就出現在了我們麵前。嚇的我們是魂飛魄散,我的一個兄弟都嚇尿了,大家都給嚇的說不出話來。那屍體太恐怖了,渾身鮮血,而且眼睛還是睜開著的。

    那個男人拿出了一把匕首來,說來來來,拿住這把匕首。我們不敢拿,他就用槍指著我們,逼我們拿,說要是不聽話的話,他不介意再殺多幾個人。我們沒有辦法,隻好拿住匕首。那個男人讓我們把匕首往屍體上插。真的是太殘忍了,明明已經死的人,還要給人這麽虐待!”

    說到這裏的時候,到頭混混渾身顫抖,似乎想起來都是分恐懼。看的出來,說的應該是真的。帶頭混混繼續說道:“當時我們真的沒有辦法,你們可不要給我,給我加上什麽侮辱屍體罪。我們給逼著在屍體上插了十多刀,那個男人這才帶著手套,把我們的刀給收走,並輕描淡寫的對我們說道,瞧,這不是很容易嗎?剛才你們用過的匕首,我給你們收起來了,上麵有死者的血跡,匕首上有你們的指紋。你們要是不按照我說的去做,那我就會把這匕首交到警察局去,讓你們下半生都在監獄裏度過,知道沒有?

    我們嚇的夠嗆,我說道,可是,可是如果我們按照你們說的去做,我們要坐牢的,既然這樣,那按照不按照你們說的去做,有什麽區別?嗬嗬,小子,夠膽識啊!竟然還敢還嘴,那我就告訴你有什麽區別,區別在於,如果你們不按照我們說的去做,那麽不單你們要是,還有你們的家人。你家住在幸福小區裏頭吧?家住A棟301吧?還有你……

    那個男人把我們三個人的家在哪裏都說了出來並且知道我們父母的名字。我們當時真的害怕了,害怕家裏人真的給殺了。雖然他們都不管我們,可是畢竟是生我們養我們的人。那個男人威脅我們之後,又轉了一種語氣,緩和的說,要是你們按照我們說的做,我們不會讓你們因為殺人去坐牢的,因為警察根本就查不到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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