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社會中麵臨五種基本的人際關係,即夫婦關係、父子關係、兄弟(姐妹)關係、君臣(領導與下屬)關係、朋友關係。這五種基本的人際關係,在過去被稱之為五倫[1][1]。除了這五種基本的人際關係外,還有一種關係,即人與社會其他成員的關係。這是一種間接關係。自從以家庭為基本社會單元的社會誕生以來,這些關係從來就沒有改變過(今後也不可能改變)。在《論語》中,孔子與他的弟子們探討了這六種人際關係,並提出了處理這六種人際關係的具體原則。

    一、夫婦關係

    夫婦關係是社會當中最基本的關係。夫婦關係是產生一切社會關係的基礎。沒有夫婦關係,便沒有父子關係,也沒有兄弟關係,也不可能有君臣關係,更不可能有朋友關係及社會成員的有關係。古人認為宇宙萬物及人類社會是這樣生成的,“天地氤氳(煙氣盛),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係辭下》)。其過程是,“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不久也”(《周易。序卦》)。古代人把天地、陰陽、男女(雌雄)作為自然界的始基,夫婦作為社會的始基。孔子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中庸》)。天公地母,天在上,地在下;陽為正,陰為負,男主外,女司內的上下內外主從關係,是統一體相反相成的兩翼,處於同一層次,缺一不可:無下則無所謂上,無內則無所謂外,無從則無所謂主。故《釋名》曰:“妻,齊也。”《說文》曰:“妻,婦與夫齊者也。”

    在以宗法製為基礎的中國古代社會,把夫妻關係看得極重。認為這是“人倫之始”和“王化之基”。國是家的擴大,社會規範是家庭倫常的延伸,中國十分重視家庭和婦女的作用。孔子特別強調要尊敬妻子,他說:“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也有道。妻也者,親之主也,敢不敬與?(《禮記。哀公問》)一個最好家庭的標準是要做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宜爾家室,樂而妻帑。”(《詩。常棣》)。

    二、父子關係

    中國人對於生命的來源與西方人不同。中國人認為,生命來源於身體,身體不在了,生命也就不存在了,而身體是父母給的。儒家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孝經》)。沒有父母,便沒有子女。因此,中國人非常重視父母與子女的傳承關係,而西方人,尤其是信奉基督教的人認為生命為上帝所賜,無論是為父還是為子,均是上帝的臣民。這種思想反映在現實生活中,就是不大看重父子之間的傳承關係。

    孔子非常強調這種先後關係,並且強調要各遵其位,所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父要像父,子要像子。父如何做才能像父?“慈”也;子如何像子?“孝”也。在孔子眼中,父慈才能子孝。孔子反對單方麵的“慈”,也反對單方麵的孝。父慈子孝,家庭才能和睦。假設有一方做得不好,不論是為父的做得不好,還是為子的做得不好,家庭都不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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