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旬也叫兒女旬,是由某一子或某一女舉行祭奠典禮,故稱某子(女兒)旬。三旬時,家庭境況好的,還要“做功德”。如果是由出嫁的女兒來做三旬,必須置辦祭品,於當日回家。其儀式是:先由僧道誦經,再由禮生司儀,最後由女婿致祭文。做完功德後,喪家設酬謝。做功德一般是一個晝夜,也有做二三日的。一般在三七、五七和七七等大旬日才做功德。做功德時由道士在亡靈前演唱《打虎煉變》、《目連救母》兩出宗教戲劇。《打虎煉變》說的是一行者為母親尋覓安葬吉地,在路上遇到一隻猛虎攔住去路,行者與之搏鬥。猛虎終於被行者的孝心所感動,放行者過去尋找吉地。《目連救母》說的是目連下到地獄將在地獄中受苦受難的母親救出的故事。這些都是宣揚孝道的劇目。

    五旬是由孫子或侄女來致祭的,因而也稱做“查某孫子女旬”。陝北民間則稱做“兒女七”。也就是說,到了五七,閻王要點亡人的兒女,認亡人的兒女。另有說法是五閻君愛吃扁食,愛聽女人哭,如果亡人犯五七,必須由女兒哭祭,並以扁食致獻,五閻君聽女兒哭祭、吃扁食就會誤了時辰,不拷打亡人了。

    七旬,也叫尾旬,陝北民俗則稱為“盡七”,意思是“做旬”至此已完。有些地方在做七旬時除了“做功德”以祭奠亡人外,到了晚上還有“燒靈厝”之俗。靈厝即陝北民間所說的“紙火”,燒下去以後,供亡人在冥界居住。

    旬祭多者有做至十一旬者。

    百日

    百日在陝北民俗中有一定的講究。民間有“短百日”、“長周年”的說法,即過百日不能在剛好一百日過,要在九十七八天時過,周年要過了忌日後過。長周年的習俗是人們期望亡人能保佑後人長壽。為什麽要過了忌日後才過周年,是因一年為三百六十五天,過了忌日就長出一天,即討其長壽之口彩。陝北民間“做百日”與“除靈”、“換孝”有關,在百日時,有些服孝者上墳向亡人做祭奠後即行“換孝”之儀。換孝後,居喪禁忌就沒有以前嚴格了。

    小祥、大祥

    我國民間有的在五七祭後即可寫神龕(祖宗牌位),供放於中堂之中,至三周年後撤除。七七祭後行百日祭,百日祭後進入小祥、大祥。小祥、大祥是從初喪開始計算的,不計閏月,凡十三月為小祥,二十五月為大祥。每至小祥或大祥之日,必須舉行祭奠活動。所謂“祥”是指古代喪祭,周年祭為小祥,兩周年祭為大祥。喪祭稱祥出自《禮記·檀弓上》,其中雲:“魯人有朝祥而莫(音木)歌者。”從小祥和大祥的禮製來看,古代喪祭隻分為周年祭和兩周年祭。但民俗中一般行三周年祭禮,從初喪設祭後的第十二個月為頭周年,二十四個月為二周年,三十六個月為三周年。三周年一過,喪祭禮儀就結束了。

    小祥又稱“練祭”。《儀禮·士虞禮》中雲:“期而小祥,祥,吉也;小祥,練,祭名。”舉行小祥祭時,孝子逐漸可以脫下孝服,換上吉服。男子可以除去頭上的首絰,換上練冠,然後參加祭祀儀式。大祥是兩周年的祭祀禮儀,《儀禮·士虞禮》雲:“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期指一年,又期指兩年。

    三周年

    依照古禮,小祥、大祥以後,主要的喪葬禮儀就已結束,隻是孝子們的守孝期仍須等到三年期滿。但陝北習俗中沒有小祥、大祥之稱,民間一般稱做周年,即頭周年、二周年、三周年。頭周年和二周年為一般性祭祀禮儀,唯三周年與古禮中的“大祥”之禮儀相同,喪家也要設宴招待娘家人以及族人和親朋。三周年時,孝子們守孝期滿,將孝換掉,至此,所有的喪事禮儀全部結束,從此以後就是一般的祭祀活動,即在清明、年根等主要祭祀日到墳地去進行祭奠祖先的活動。

    祭祀

    祭是祭祀、祭奠,挽是對死者的悼念。祭挽在整個喪葬禮儀中占有很大比例。

    在喪葬祭奠中,據《禮記》所載,孝子們要束發。束發首先要赤膊,然後用麻束發。一束發就改變了平時的服飾,表示出了憂鬱憤恚的樣子,是悲痛至極的形態。去除修飾、赤膊、用麻束發都是指去除極端的修飾。赤膊有袒露的時候,也有穿衣的時候,主要是使悲哀有所節製。還要戴祭祀帽。這種祭祀所用的帽《禮記》中稱之為“爵弁”,在爵弁上加上葛的服飾舉行葬禮活動。這一禮製被古人認為是人和神明交往的禮節,是對神明懷有崇敬的心情。所以,周人是戴著爵弁來舉行葬禮的,而殷人卻是戴著祭冠舉行葬禮的。由此可以看出,凡是舉行葬禮必須戴冠或帽,隻是這種形製在不斷地演變著,最後衍化為現在的孝帽。《禮記·檀弓下》載:凡有喪須“辟踴”而哭,所謂“辟踴”,就是捶胸跳腳,是極其哀痛的表現。但也有規定的次數,是為了有所節製,使之適度。所以,後來人們根據《禮記》所規定的,孝子們一般於晨、午、昏三個時間裏行辟踴哭,以表達對親人的哀思。《禮記·檀弓下》中雲:喪三日後,讓主人、主婦、家臣之長喝些粥,為的是不要將他們餓壞了,所以國君命令他們必須進食。從這一禮製的規定來看,孝子們在喪事的三日內是不準進食的,三日後,國君才命令他們吃飯,而且隻能進食以粥為主的食品。古人這一禮製未免有些苛刻,是不可取的,但這一規定的影響很大,陝北農村至今有些人在喪事活動中仍有此遺風,每日少餐,餐則粗茶淡飯,不予飽食。埋葬以後回家還要號哭。主人是在堂上行此禮儀,認為回到親長生前做事的地方行此禮儀是對親長的緬懷和崇敬;主婦要進入寢室行此禮儀,認為回到奉養親長的地方行此禮儀就是表示孝心。在送葬後回家行號哭之儀時,要有親友們前來慰問,因為這時候正是他們哀痛至極的時候,回到家後,親長的一切都不見了,一切都消逝了,這才是他們最悲哀的時刻,所以要有人來慰問。殷人是在下葬以後就慰問孝子,周人是在下葬後回家號哭時才去慰問孝子。對於在什麽時候去慰問孝子,孔子說:“殷人的做法太誠實質樸了,我讚同周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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