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掙錢:攀比虛榮(B)=積極上進(A)

    不跟人家比:心態好(B)=沒出息,沒本事(A)

    孩子買房自己掏錢:獨立自主,各管各(B)=沒有責任心,不疼孩子(A)

    一模一樣的事情,因為價值觀的不同,解讀就完全不一樣了。

    A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你沒有我,早當乞丐了。”語氣相當不屑。

    B常常說:“你要不是找了我,早被人甩了,誰能忍受你?”事實上,如果A跟一個奮發向上、對“錢”有相當渴望的男人在一起,也許她早就過上了她想過的生活。而B,若是找了安於現狀的普通婦人,沒準也比現在開心得多。

    若是把婚姻比作一艘大船,在驚濤駭浪的海上,想要穩妥前進的基本要素就是,船開往哪個方向。夫妻的認知是一致的,而這個基本方向就來自價值觀的統一,若是方向都談不攏,其餘的連談都不用談了。

    所以,我常常勸我一些朋友,如果你不是一個能接受恬淡生活的女人,那你不要選擇一個懶散悠閑的男人。

    要點二:一定的感情基礎。

    魯迅說過一句話,“人必生活著,愛才有所附麗”,在保障生活的基礎上才有“愛”,非常正確。其實,“愛”在生活中有兩個作用:第一,使人擁有一定的忍受能力;第二,使人具備一定的溝通能力。

    生活是無奈的,而婚姻是更無奈的。人的本性是可惡的,是擅長推脫的,是寬於律己、嚴苛於人的。一個人生活,一來瑣事少,二來做錯了什麽,隻能怨自己。

    但是,婚姻生活,一是瑣事逐漸增多,二是有了責任。有了錯就可以踢到對方身上,千錯萬錯都是對方錯,哪怕有天良心發現,口頭承認自己也有錯,還是會給自己留點餘地:“假如不是你怎麽樣,我會這樣嗎?”看,還是對方錯!這個時候,“愛”的作用就很好地體現出來了——

    一方麵,能怎樣呢,人是你自己當年選的,賴誰去?因為有感情,念在他有那麽多“好”的份上,這一點“悲慘”我也就認了。“愛”通過傾訴、撫摸等語言和肢體行為,在某種程度上緩解了婚姻的焦慮。

    另一方麵,婚姻之所以能讓人忍受,就是“抽了你十鞭子之後,忽然輕撫了一下你的臉,接著再抽十鞭子”,沒中間那個“輕撫”一下的緩衝,將是很淒涼的。

    而說到“溝通”,大家想必都有一個認知:有時候,對方說了什麽,怎麽說的,其實沒有那麽重要,重要的是,你要了解他的性格和說法方式,更重要的是,要了解他的立場。

    打個不太合適的比方:一個不熟悉的人說你胖得跟豬一樣,你肯定氣炸了:“你才胖得像豬一樣,你全家都胖得跟豬一樣!”但是,如果愛你的男朋友說了這話,你覺得是寵溺,不會真正生氣。

    這就是立場問題,你知道你男朋友對你是沒有惡意的,而那個陌生人,他多半是有惡意的。

    “愛”使“溝通”具備了初步條件,至少你不覺得他是惡意的。而沒有一定感情基礎的婚姻,純粹靠“錢”來維持,就很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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