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其實除非武器上刻了名字的,其餘的都是寄賣的士卒自己起的,客官不用當真。”胖老板說道。

    “啊?老板你這麽實誠能賣出去貨麽?”姚思雨疑惑道。

    胖老板聞言臉上的肉堆積到了一絲,樂的眼睛眯成一線道:“我就是實話實說,買賣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

    這位客官是喜歡這種重型兵器麽?”

    胖老板一眼便看出來麵前中年男子的喜好,這把槍要比其它的長槍重上一些。

    “嗯,輕的用不順手。”大叔點點頭,正逐一挑選。

    “不知五十斤的長槍客官能否使的慣?”胖掌櫃眼神一亮問道。

    “五十斤?”大叔也是眼神一亮,“拿來我瞧瞧。”

    “好,客官您等等,我這就為您取來。”胖掌櫃笑道,肥胖的身子靈敏的向後麵跑去。

    胖老板喜出望外,要這種重量的長槍的人可不多!

    這裏其實有個誤區,那就是大就是狠、重就是強、離譜就是一位武將實力的體現。

    其實不然,武器越大,雖然攻擊的範圍大了,但同時也失去了一些靈活。古代戰場可不是一對一,但凡有一個人貼近到你的身邊,僅僅一把匕首也能要了你的命。

    而越重,雖說武器甩起來衝擊力更強,旁人挨上一擊便沒有了反抗能力。但尋常一場仗要打幾個時辰,越重的武器,對武將來說也是一種負擔。

    戰陣之上講究的就是如何以最小的代價殺死敵人,而士卒大多也隻是普通人而已,所以武器是越輕巧、越靈活的好!

    例如出土的明代公卿三尺劍,重量僅為800克。明朝戚家軍所裝備的長槍,一丈二尺五寸長,也才重三斤而已。

    現實中一個最大瓶的肥宅水,也不到五斤,拿兩瓶用手甩,幾分鍾也就累了,更何況古時幾個時辰的戰鬥了!

    更何況這杆長槍是兩個月前一個大人物來此寄賣的,因為太沉和一些其它原因,所以一直沒有賣出去,如今有這樣的機會,怎麽錯過!

    不久胖老板便雙手捧著一個長匣跑了過來。

    他將長匣放在櫃台上,拿出手帕擦了擦汗便將其打開。

    隻見一杆通體黝黑,槍頭泛著寒光的長槍出現在眾人眼前。

    “寄賣此槍的貴客也不知道名字,故此我便稱呼他為鐵槍了。

    此槍乃是兩月前長城軍團的林中郎將圍剿匈奴部落時,從一個高階武將手中繳獲的。此槍乃是玄階中品的境界,通體由黑鐵打造,其中又摻雜了一些別的物質,但老朽眼拙,也不清楚具體是什麽物質。但卻導致長槍異常沉重,非天生神力者不可用!

    來,客官您試試。”胖老板將長匣向前推了推。

    “呦,還是我本家。”大叔笑道,但眼中卻露出精光,隨後雙手用力一提,便將長槍緊緊握在手中!

    眾人見此皆是向後退了一步,為大叔留下一個可以施展的空間,還好這間屋子裏擺放的都是長槍,所以屋子中間留出了足夠大的地方供客人嚐試。

    大叔先是拿在手中顛了顛,隨後簡單甩了甩,順便挽了個槍花,發現重量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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