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幸福之巔,也是不幸之源。

婚姻似乎是每個人必需的歸宿。曾幾何時,一生不娶,一生不嫁的男男女女,都被歸為異類,被人白眼相加,指指點點。

可是,為什麽必須有一段婚姻呢?為什麽必須有一個人,來分享你的喜怒哀樂,以及你的勝利成果?

赫爾岑曾經說過:“人隻有在獨身的時候,才能安靜自由地過活。”

法國人說:“婚姻不會帶來任何東西,也不能帶走任何東西。”

在原始社會,人們群居雜婚,沒有婚姻的概念。隨著社會的發展,有了私有製,才有了家庭觀念,從而誕生了婚姻製度。從封建社會的一夫多妻製到現在的一夫一妻製,婚姻,一直就像一份契約,保證著合約雙方的利益。夫妻雙方,就是一個合作體,雙方共同為了家庭而努力,而付出。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婚姻越來越多地喪失了契約的功能,人們不需要從婚姻中得到什麽,也不需要跟對方共同合作來完成更多的事務,於是,更多的人放棄婚姻,堅持不婚。

根據《紐約時報》報道,2005年,美國女性中有51%沒有配偶,獨自生活,5 580萬家庭放棄了婚姻;日本相關資料顯示,日本女性中有60%認為“不婚亦可”;超過30%的德國女性選擇單身。婚姻,不再是生活的必選項。

柏拉圖不婚,是因為他崇尚精神戀愛,他認為愛情和婚姻無關,和現實無關;

哥白尼不婚,是因為他的學說惹惱了權威,被剝奪了結婚的權利;

伊麗莎白一世不婚,是因為她肩負著使國家崛起的重任;

達·芬奇不婚,是因為他喜歡的並非女性;

叔本華不婚,是因為他痛恨女性……

每一個不婚的人,都有自己的理由:追求自由、享受獨立、恐婚、經濟負擔、可怕的經曆、難以言說的隱私……

不婚的人中,有的人在忍受沒有伴侶的痛苦,有的人卻在享受想要的生活,有的人渴望婚姻而不能結婚,有的人對婚姻唾手可得卻不屑一顧。

擁有婚姻的人,不一定幸福;沒有婚姻的人,不一定痛苦。

婚與不婚,與幸福和痛苦,都沒有直接的關係。

世界正在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生活宛如萬花筒般,呈現出五光十色,年輕的一代,頭腦中的觀念也悄然無息地變化著。在這個崇尚自我,個體存在價值被無限放大的時代,不婚,不再是與倫理相悖的行為,它已作為生活方式的一種,合理地存在著。

無論婚與不婚,我們都要幸福。

注:為保護個人隱私,書中人物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