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法官很少提起他的兒子,但他經常在夢中與他相遇。隻有在夢中——記憶與夢想起死回生的地方,往事曆曆在目。但夢醒之後,他總是氣得七竅生煙。

    由於法官盡情地活在當下,隻在睡覺前做做愉快的白日夢,他很少沉迷於過去,在過去,作為法官,他幾乎擁有無限的權力——甚至擁有決定生死的權力。做出決定之前他總是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不進行一番祈禱,他從不做出死刑的判決。並不是因為他信教,而是因為他想把責任從福克斯·克萊恩身上抽走,並把它轉嫁給上帝。盡管如此,有時他還會犯錯。他以強奸的罪名,判處一名二十歲的黑人以死刑,但是處決以後,又有一名黑人供認了那起強奸罪。但作為一名法官,他要如何承擔責任呢?經過適當的考慮後,陪審團認定那名黑人有罪,不建議寬恕他;法官的決定隻是遵循了國家的法律和習俗。那名黑人男孩一直說“我從來沒有做過”,他怎麽知道他說的是不是實話呢?這樣的錯誤可能會使許多有責任心的法官陷入困境。但盡管法官對此深感遺憾,但他不斷提醒自己,那個男孩是被十二個好心人和真理審判的死刑,而他自己隻是一個法律工具而已。所以,不管錯判有多嚴重,他都不會永遠傷心自責。

    黑人瓊斯的案子屬於另一類案件。他謀殺了一個白人,他的辯護是出於自衛。這起謀殺案的目擊者是受害白人的妻子——奧西·利特爾太太。事情是這樣的:瓊斯和奧西·利特爾是金特裏農場的佃農,農場的旁邊就是塞雷諾農場。奧西·利特爾比他的妻子年長二十歲,他是一個兼職傳教士,當聖靈附體時,他能用怪異的腔調向會眾布道。除此之外,他就是個懶散的佃戶,不善於經營農場,任由農場都荒廢了。他娶了一個孩童新娘後,麻煩就開始了,她的家人從傑塞普一帶搬了過來,他們之前的農場已被沙塵暴毀壞了。他們坐著一輛老爺車,穿過喬治亞州,向著希望和加利福尼亞前進,路上遇到了利特爾牧師,他們強迫自己的女兒——喬伊嫁給了他。這是大蕭條時期一個簡單而悲哀的故事,肯定不會有什麽好結果,毫無疑問,不幸的婚姻沒有好的結果。這個十二歲的孩童新娘性格怪異,不同於同齡人。法官記得她是一個漂亮的小女孩,一開始跟洋娃娃玩耍,娃娃的衣服裝在一個雪茄盒裏,後來,在她還不到十三歲的時候就生下一個自己的小寶寶,她就照顧自己的寶寶了。後來,麻煩就接踵而至,隻要是麻煩就很複雜。首先,據謠傳,有人見過年輕的利特爾太太跟附近農場的一個佃戶在一起,言談舉止有失得體。然後,比爾·金特瑞,對利特爾的懶惰大為不滿,威脅著要把他趕出農場,把他的田地交給瓊斯耕種。

    晚上很冷,法官在床上拉起一條毯子蓋上。他那白白的寶貝兒子怎麽會跟黑鬼謀殺犯、不思進取的傳教士和孩童新娘摻和在一起的?怎麽摻和在一起的?哦,到底是怎麽摻和在一起的?失去兒子是多麽痛苦啊!

    不管是不是出於自衛,黑鬼注定要死,約翰尼和其他人都清楚這一點。那麽他為什麽還要堅持接這個案子呢?這從一開始就注定了失敗。法官跟他爭論過,企圖勸阻他不要接這個案子。它會給他帶來什麽?隻有失敗。然而,法官卻根本不知道這不僅僅隻是傷害了一個年輕人的自尊心,讓一個個初出茅廬的律師一敗塗地——而最終導致了無聲無息的心碎和死亡。但是怎麽會這樣?怎麽會這樣?法官大聲地歎息著。

    除了必須判刑外,他盡可能地不參與此案。他知道約翰尼對此案太專注了,他通宵達旦地研究案情,然後奉公執法,為瓊斯辯護時,好像是在為自己的親兄弟辯護。六個月以來,約翰尼一直都在研究這個案件,法官感到很自責,他早該料到的。但他怎麽可能知道,他又不會讀心術?在法庭上,第一次為謀殺案件辯護時,約翰尼跟其他初出茅廬的律師一樣緊張。當約翰尼同意接手此案時,法官感到苦惱不已,一開始他就對約翰尼處理此案的方式感到驚訝——就是個燙手的山芋。約翰尼雖然口若懸河,但隻是在陳述事實。但這樣怎能左右十二個好心人呢?他的聲音不像大多數出庭律師那樣,抑揚頓挫。他沒有大聲喊叫,也沒有符合時宜地低聲細語。約翰尼隻是平靜地陳述著,好像他根本就不在法庭上似的——這樣怎能左右十二個真誠的好心人呢?他用嘶啞的聲音談論著正義,那就是他的絕唱。

    法官想再想些別的事情——想想米茜女士,然後就去睡覺,但他最想見到的是傑斯特。在年老或病殘時,記憶中的故事會讓人心馳神往、神魂顛倒。想想他在歌劇院有一個包廂的那段時光,枉費心思啊,那是亞特蘭大歌劇院第一次開演。他邀請了他的哥哥、嫂子、米茜女士和她父親去觀看演出。法官還邀請了一包廂的朋友。第一場演出的是《牧鵝姑娘》,他還清楚地記得,傑拉爾丁·法拉爾牽著兩隻活生生的大鵝走過舞台,鵝身上還套著挽具。活生生的鵝叫著“嘎嘎,嘎嘎”的聲音,老布朗先生——米茜女士的父親,說:“今晚我就聽懂了這一句該死的台詞。”米茜女士非常尷尬,但他卻非常高興。他聽到德國人用德語在大喊大叫——大鵝嘎嘎地叫著——而他隻是坐在那裏,一副很在行的樣子。想這些都是徒勞的。他的思緒又回到了奧西·利特爾,那個女人和瓊斯身上——這讓他不得安寧。他拚命地抵抗著那段回憶。

    傑斯特什麽時候回家啊?他從來沒有嚴厲地對待過這個男孩。的確,餐廳壁爐架上的花瓶裏插著一根桃木鞭條,但他從未在傑斯特身上用過。有一次,約翰尼一邊給仆人和他的父母切麵包,一邊把麵包扔向他們,法官勃然大怒,取下了桃木鞭條,把他年幼的兒子拖到圖書室裏,在全家人的哀號聲中,他在約翰尼那光溜溜、蹦蹦跳跳的腿上抽打了兩三下。自那之後,壁爐架上的花瓶裏的鞭條成為一個明顯的威脅,但從那天至今再也沒有使用過。然而,《聖經》中提到:“丟了棍子,害了孩子。”如果多用幾次桃木鞭條的話,約翰尼會活到現在嗎?他對此心存疑慮,但他心裏還是揣測著。約翰尼太有激情了,雖然法官不能輕而易舉地理解他的激情——南方人的激情,保衛他的女人對抗黑人和外來入侵者的激情——盡管如此,他和其他米蘭市民都覺得這種激情很怪異。

    這個故事就像一首沉悶的曲子,讓人熱血沸騰,揮之不去。法官在他那張大床上翻來覆去。傑斯特什麽時候才回家啊?太晚了。但當他打開燈時,他看到還不到九點鍾。但傑斯特從來沒有在外麵待那麽晚不回家。鍾表左邊的壁爐架上擺著約翰尼的照片。燈光下,年輕而憂鬱的臉龐,似乎又變得朝氣蓬勃。約翰尼的左下巴上有一塊小胎記,這一瑕疵襯托著約翰尼的臉龐更加美麗,當他注意到這一點時,法官感到心都要碎了。

    然而,盡管他看著這個小小的胎記時總會感到陣陣悲傷,法官還是不能為他的兒子哭泣。因為他總是對兒子心有怨恨——這種怨恨在傑斯特出生時才得以平息,隨著時間的推移才有所緩和,但卻經久不衰。就好像他的兒子剝奪了他心上人的存在,欺騙了他一樣,這個可愛的、狡猾的小偷搶走了他的心。如果約翰尼因為其他原因,癌症或白血病,去世了——法官可以聲稱自己對馬龍的病情了解得更多——他本可以清醒地哀悼兒子的離世,他也可以號啕大哭。但自殺似乎是故意的惡意行為,法官對此深惡痛絕。照片中約翰尼微笑著,那小小的胎記勾勒出那張容光煥發的臉龐。法官重新鋪平了皺皺巴巴的被單,艱難地下了床,在房間裏走動時他用右手保持著平衡。他把約翰尼的照片拿下來放在抽屜裏,然後他又回到了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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