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身者》reference_book_ids":[6877101414477204487]}]},"author_speak":"code":0,"press_status":1,"content":"  論婚姻

    在此人事劇變的時代,若將人類的行動加以觀察,便可感到一種苦悶無能的情操。什麽事情都好似由於群眾犯了一粧巨大的謬誤,而這個群眾卻是大家都參加著的,且大家都想阻止,指引這謬誤,而實際上終於莫名其妙地受著謬誤的行動的影響。普遍的失業呀,災荒呀,人權剝奪呀,公開的殺人呀,生長在前幾代的人,倒似乎已經從這些古代災禍中解放出來了。在五十年中,西方民族曾避免掉這種最可悲的災禍。為何我們這時代又要看到混亂與強暴重新抬頭呢?這悲劇的原因之一,我以為是由於近代國家把組成纖維的基本細胞破壞了之故。

    在原始的共產時代以後,一切文明社會的母細胞究竟是什麽呢?在經濟體係中,這母細胞是耕田的人借以糊口度日的小農莊,如果沒有了這親自喂豬養牛飼雞割麥的農人,一個國家便不能生存。美洲正是一個悲慘的例子。它有最完美的工廠,最新式的機器,結果呢?一千三百萬的失業者。為什麽?因為這些太複雜的機器變得幾乎不可思議了。人的精神追隨不上它們的動作了。

    並非美國沒有農人,但它的巨大無比的農莊不受主人支配。堆積如山的麥和棉,教人怎能猜得到這些山會一下子變得太高了呢?在小農家,是有數千年的經驗和眼前的需要安排好的,每一群自給自食的農人都確知他們的需要,遇著豐年,出產賣得掉;那麽很好,可以買一件新衣,一件外套,一輛自由車。遇著歉收,那麽,身外的購買減少些,但至少有得吃,可以活命。這一切由簡單的本能統治著的初級社會,聯合起來便形成穩重的機軸,調節著一個國家的行動。經濟本體如此,社會本體亦是如此。

    一般改革家,往往想建造一種社會,使別種情操來代替家庭情操,例如國家主義,革命情操,行伍或勞工的友誼等。在或長或短的時間距離中,家庭必改組一次。從桕拉圖到奚特(André Gide),作家盡可詛咒家庭,可不能銷毀它。短時期內,主義的攻擊把它壓倒了。精神上卻接著起了恐慌,和經濟恐慌一樣不可避免,而人類重複向自然的結合乞取感情,有如向土地乞取糧食一般。

    凡是想統治人類的人,無論是誰,必得把簡單本能這大概念時時放在心上,它是社會底有力的調節器。最新的世界,必須建築於饑餓、願欲、母愛等等上麵,方能期以穩固。思想與行動之間的聯合最難確立。無思想的行動是非人的。不擔承現實底重量的思想,則常易不顧困難。它在超越一切疆域之外,建立起美妙的但是虛幻的王國。它可以使錢幣解體;可以分散財富;可以改造風化;可以解放愛情。巨現實沒有死滅得那麽快。不論是政治家或道德家,都不能把國家全部改造,正如外科醫生不能重造人身組織一樣。他們的責任,在於澄清現局,創造有利於回複健康的條件;他們都應得顧及自然律,讓耐性的、確實的、強有力的生命,把已死的細胞神秘地重行構造。

    在此,我們想把幾千年來,好歹使人類不至墮入瘋狂與混亂狀態的幾種製度加以研究。我們首先從夫婦說起。

    拜侖有言:“可怕的是:既不能和女人一起過生活,也不能過沒有女人的生活。”從這一句話裏他已適當地提出了夫婦問題。男子既不能沒有女人而生活,那末什麽製度才使他和女人一起生活得很好呢?是一夫一妻製麽?有史以來三千年中,人類對於結婚問題不斷的提出或擁護或反對的論據。拉勃萊(Rabelais1483?—1553)曾把這些意見匯集起來,在巴奴越(Panurge)向邦太葛呂哀(Pantagruel)征詢關於結婚的意見的一章中,邦太葛呂哀答道:

    “既然你擲了骰子,你已經下了命令,下了堅固的決心,那麽,再也不要多說,隻去實行便是。”

    “是啊巴奴越說,“但沒有獲得你的忠告和同意之前,我不願實行。”

    “我表示同意。”邦太葛呂哀答道,“而且我勸你這樣做,

    “可是。”巴奴越說,“如果你知道最好還是保留我的現狀,不要翻什麽新花樣,我更愛不要結婚。”

    “那麽,你便不要結婚。”邦太葛呂哀答道。

    “是啊,但是巴奴越說,“這樣你要我終生孤獨沒有伴侶麽?你知道蘇羅門(Solomon)經典上說:孤獨的人是不幸的。單身的男子永遠沒有象結婚的人所享到的那種幸福。”

    “那麽天啊!你結婚便是邦太葛呂哀答道。

    “但。”巴奴越說,“如果病了,不能履行婚姻的義務時,我的妻,不耐煩我的憔悴,看上了別人,不但不來救我的急難,反而嘲笑我遭遇災禍,(那不是更糟!)竊盜我的東西,好似我常常看到的那樣,豈不使我完了麽?”“那麽你不要結婚便是邦太葛呂哀回答。

    “是啊巴奴越說,“但我將永沒有嫡親的兒女,為我希望要永遠承繼我的姓氏和爵位的,為我希望要傳給他們遺產和利益的。”

    “那麽天啊,你結婚便是。”邦太葛呂哀回答。

    在雪萊的時代,有如拉勃萊的時代一樣,男子極難把願欲、自由不羈的情操,和那永久的結合——婚姻——融和一起。雪萊曾寫過:“法律自命能統禦情欲底不規則的動作:它以為能令我們的意誌抑製我們天性中不由自主的感情。然而,愛情必然跟蹤著魅惑與美貌的感覺;它受著阻抑時便死滅了;愛情真正的原素隻是自由。它與服從、嫉妒、恐懼,都是不兩立的。它是最精純的最完滿的。沉浸在愛情中的人,是在互相信賴的而且毫無保留的平等中生活著的。”

    一百年後,蕭伯訥重新提起這問題時說,如果結婚是女子所願欲的,男子卻是勉強忍受的。他的《鄧·璜》(DonJuan)說:“我對女人們傾訴的話,雖然受人一致指責,但卻造成了我的婦孺皆知的聲名。隻是她們永遠回答說,如果我進行戀愛的方式是體麵的,她們可以接受。我推敲為何要有這種限製,結果我懂得:如果她有財產,我應當接受,如果她沒有,應當把我的貢獻給她,也應當歡喜她交往的人及其談吐,直到我老死,而且對於一切別的女人都不得正眼覷視。我始終爽直地回答,說我一些也不希望如此,如果女人的智慧並不和我的相等或不比我的更高,那麽她的談吐會使我厭煩,她交往的人或竟令我不堪忍受,我亦不能預先擔保我一星期後的情操,更不必說終生了,我的提議和這些問題毫無關係,隻憑著我趨向女性的天然衝動而已。”

    由此可見反對結婚的人底中心論據,是因為此種製度之目的,在於把本性易於消滅的情緒加以固定。固然,肉體的愛是和饑渴同樣的天然本能,但愛之恒久性並非本能啊。如果,對於某一般人,肉欲必需要變化,那麽,為何要有約束終生的誓言呢?

    也有些人說結婚足以減少男子的勇氣與道德的力量。吉伯林(Kipling)在《凱芝巴族的曆史》中敘述凱芝巴大尉,因為做了好丈夫而變成壞軍官。拿破侖曾言:“多少男子的犯罪,隻為他們對於女人示弱之故!”白裏安堅謂政治家永遠不應當結婚:“看事實罷。”他說,“為何我能在艱難的曆程中,長久保持我清明的意誌?因為晚上,在奮鬥了一天之後,我能忘記;因為在我身旁沒有一個野心勃勃的嫉妒的妻子,老是和我提起我的同僚們底成功,或告訴我人家說我的壞話……這是孤獨者的力量。”婚姻把社會的癇狂加厚了一重障蔽,使男子變得更懦怯。

    即是教會,雖然一方麵讚成結婚比蓄妾好,木亦確言獨身之偉大而限令它的傳教士們遵守麽?倫理家們不是屢言再沒有比一個哲學家結婚更可笑的事麽?即令他能擺脫情欲,可不能撰脫他的配偶。人家更謂,即令一對配偶間女子占有較高的靈智價值,上麵那種推理亦還是對的,反對結婚的人說:“一對夫婦總依著兩人中較為庸碌的一人底水準而生活的。”

    這是對於婚姻的攻擊,而且並非無力的;但事實上,數千年來,經過了多少政治的宗教的經濟的騷亂劇變,婚姻依舊存在,它演化了,可沒有消滅。我們且試了解它所以能久存的緣故。

    生存本能,使一切人類利用他人來保障自己的舒適與安全,故要馴服這天然的自私性格,必得要一種和它相等而相反的力量。在部落或氏族相聚而成的簡單社會中,集團生活的色彩還很強烈,遊牧飄泊的本能,便是上述的那種力量。但疆土愈廣,國家愈安全,個人的自私性即愈發展。在如此悠久的曆史中,人類之能建造如此廣大如此複雜的社會,隻靠了和生存本能同等強烈的兩種本能,即性的本能與母性的本能。必須一個社會是由小集團組成的,利他主義方易見諸實現,因為在此,利他主義是在欲願或母性的機會上流露出來的。“愛的主要優點,在於能把個人宇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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