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正午秦歌才醒,霍霜明給秦歌喂了一點水,讓她就在此處莫要擅動,又將自己貼身的短劍交給秦歌防身。

    “一個時辰後,無論我是否找到陳京,我都會回來。”霍霜明交代道。

    霍霜明先是回到客棧,客棧被毀的差不多了,前邊圍著一大圈人,霍霜明打聽了一下,原是官府在辦命案。霍霜明伸長脖子看了一下,是黑衣人,都蒙著臉,應該沒有陳京。

    地上的痕跡被民眾踩來踩去的已經分辨不出了,霍霜明盡量去還原陳京的想法。殺了這麽多人還沒有處理現場,他應該是受了重傷,或者是沒有力氣了,那他應該是先找個地方躲避療傷或是休息。

    霍霜明看了看,此地不算繁華,路這邊是集市,路那邊是人家。陳京應該會往人家走,但他一身鮮血,應該不會選擇居民多的小道,霍霜明選了最偏最遠的小道閃了進去,環顧一圈卻不見陳京人影,卻在路邊發現了血跡。

    看那血跡,陳京應該是在這待了一晚上。隻有進來的幾滴血跡,陳京應該已經給自己包紮過了,除此之外,也沒有什麽線索了。

    眼看著跟秦歌約定的時間快到了,霍霜明隻能再去客棧前碰碰運氣。在客棧前站了一會,一隻手拍了拍霍霜明的肩,一回頭正是陳京。

    陳京臉色有點蒼白,除此之外好似沒什麽大礙。陳京已經褪去了黑色勁裝,套著一件不知從哪弄來的洗的發白的藍衣靛褲,寬寬大大的,肩頭補丁疊補丁。

    兩個人交換了眼神一齊往東走去,略略超過一個時辰兩個人接到了秦歌。

    天亮之後,陳京去了趟官府,拿著宮中的令牌支取了銀兩,重新置辦了車馬藥品。三人未多做停留,馬上就離開了。

    顧忌秦歌的傷口,三人選擇了大路,但是官道也不是絕對的安全。三人屢屢遇襲,舊傷未好就添新傷。尤其是陳京,他的右手虎口一條深深的傷痕,連筷子都拿不穩。手腕也有青紫和血痕,腰間的傷口倒還算是輕傷,隻是皮外傷而已,左腿有點瘸,但是陳京總是不肯停下來讓霍霜明給他上藥,總是晚上自己草草撒上些藥粉就裹起來,第二天又投入猛烈的戰鬥中。

    如此過了三日,三日才到長華,距離錦州道阻路且長。而陳京和霍霜明憔悴的不成樣子了。不分晝夜地趕路、殺敵,鐵打的人也撐不住啊。

    秦歌緩緩坐起,身上披著件櫻桃紅的夾絨褙子,聲音有氣無力卻分外堅決,“直接將車駕去府尹衙門,我倒要看看梁賊敢不敢到府尹衙門殺我。”

    府尹將秦歌迎進自己的宅院,略有些局促地搓著手,生怕怠慢了這位盛名在外的昭和郡主。滿楚國,誰不知道,這位才是皇上心尖尖上的寶貝疙瘩,秦歌的待遇可比東宮,甚至有隱隱改過東宮的意思。再說祖訓在上,這位保不齊就是未來的皇後殿下,雖說太子已然娶妻,但畢竟是儲君,日後這位的造化不可限量啊。就算太子對秦歌無意,那她也是秦戎大將軍的獨女,好好招待她總也能博一個賢名,到時候還愁沒有前程嗎?

    府尹細細地盤算了一下,笑得越發諂媚了。

    秦歌由霍霜明扶著,府尹的女兒站在一邊,束手肅立,站在門口倒像是個使女丫頭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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